国土部:土地违法问责进入最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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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08 21:49
执法监察局表示,目前,各地正积极开展违法用地补充调查,按照国土资源部排定的最新时间表规定,各地须在11月5日前将补充调查结果上报国土资源部。
此前,国土资源部曾多次表示,今年是我国首次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对土地违法实施问责。
“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自查自报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违法用地具体情况补充调查工作后,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加强督导。”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本次补充调查的市、县总体工作进展顺利。各地将在11月5日前向国土资源部上报补充调查结果。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回应有媒体猜测首次土地违法问责可能夭折时表示,“核准之后我们准备跟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起,约谈一部分土地违法违规情况比较严重的地方负责人,同时会对土地违法违规比较严重的地方政府的负责人进行问责,这项工作估计要在11月份,最晚在12月份,年内是肯定要完成的,不会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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