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嵩/绘
2010年7月,陕西省下发《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从当年下半年起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撤乡并镇,加快城镇化建设”,并确定了陕南山区按25%、平原地区按30%撤并的总体目标,要求“原则上不再保留乡的建制”。
可是,撤乡并镇为何要“一刀切”?公共服务保障如何跟上?富余干部安置问题怎么解决?一系列问题依然摆在眼前。
日前,陕西省发布撤乡并镇及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公告:全省撤并乡镇330个,撤乡设镇210个,撤乡镇设街道办事处19个。目前全省共有乡镇1224个,其中乡只有90个。
而在撤并前,陕西原有乡镇1570个,其中乡648个。此轮撤并后,乡的数量大幅减少,占乡镇总数比例从41.3%下降到7.4%。咸阳、宝鸡、商洛、安康、汉中、杨陵等五市一区,甚至已经没有了乡。
省政府提出撤并要求
“原则上不再保留乡建制”
据介绍,2009年全国平均城镇化率是46%,陕西省仅有40%左右。东、中部省份的农村人口大都比陕西多得多,乡镇数量却只在600至900之间,少数为1000左右,比陕西省的乡镇数量少得多。
“推进城镇化对提高农民收入是一个超常措施。我们的乡镇规模太小,形成不了城镇中心,推进城镇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难度很大。”不少基层干部说。正是出于这个考虑,陕西在《意见》中提出:“下决心撤并人口较少、规模较小、基础条件较差、经济总量不足的乡镇;合并区域面积较小、辐射范围较小、相距较近的乡镇,扶持和发展一批重点镇,鼓励和引导农民到中小城市创业和就业……原则上不再保留乡的建制。”
据陕西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李虎平介绍,此次大力撤乡并镇后,陕西全省乡镇的规模、数量和布局渐趋合理。“目前,全省乡镇平均面积160.87平方公里,平均人口2.36万人,比撤并前有了较大增加。10万人以上的镇由撤并前的6个增加到11个,5万人以上的镇由撤并前的66个增加到104个,1万人以下的乡镇由撤并前的517个减少到235个。” “改镇”在基层争议较大
撤乡后群众办事更远更难了
在陕西省本轮乡镇机构改革中,有210个乡改设为镇。可令人不解的是,省会西安尚保留了乡的建制,而人们印象中相对落后的陕南三市(商洛、安康、汉中)却全部实现了撤乡设镇。
问及撤乡设镇的标准,李虎平介绍:“这与该区域的总人口、政府驻地居住人口、财政收入、公共基础和社会服务设施,如道路铺装率、自来水普及率、垃圾处理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有关。”
不过,安康市某县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说,该县之所以把乡改为镇,是“因为省里的政策要求”。
“达到设镇的标准了吗?”记者问。
“之所以叫乡嘛,肯定是比较偏远,比较小,比较穷的。”这位领导表示,国家对乡镇的投入政策是一样的,撤乡设镇目前还不能很快看到效果,从长远看,也许有利。
“利在什么地方呢?”
“是不是全改为镇了,管理起来更统一,更规范?是不是改镇以后,更利于城乡统筹?”他用好几个疑问句回答记者的提问。
榆林市一位县领导也对记者表示,“并不是改‘镇’就能城镇化了,山还是那样的山,人还是那里的人。”
咸阳市某县领导坦言,此次撤乡并镇工作,基层争议较大。撤的乡镇往往都是小乡、穷乡、偏远乡,这些乡撤了以后,群众办事更不方便。对偏远村来说,撤乡以前可能还有干部驻村抓工作,撤并以后,镇里顾不上,可能导致发展更不平衡。
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则告诉记者,省里之所以提出“原则不再保留乡的建制”,主要是为了推进形成一些大镇、重点镇,引导农民和企业向这些镇集聚。对重点镇,将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甚至可依法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重点镇财政体制。 将设服务组等派出机构
改革目标是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榆林市一位县领导告诉记者,撤乡并镇减少了机构,消化了部分公职人员,减轻了基层负担。但对干部来说,最难的是安置问题。
“我们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先把干部们全部安排在撤并后的乡镇,然后有的调到县直部门,有的以后慢慢消化。还有一种方式,在撤掉的地方设立为民办事机构,干部的职级保持不变。”他说,对农民来说,主要考虑的是办事是否方便,他们最关心的是乡镇政府机关设在哪里。
陕西省要求,严格编制管理,多渠道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富余人员通过充实县级统计调查队伍、提倡到村组任职、安排到镇文化站等公共服务单位、鼓励领办创办为“三农”服务的经济实体等途径予以妥善安置。
最近,在听取全省撤乡并镇工作情况汇报后,陕西省省长赵正永提出,“必须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同时加快推进学校、医院、文化站、保障性住房和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农民进城落户、扶贫避灾搬迁等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针对有些乡撤并到镇后居民办事不方便的情况,要求在撤掉的地方设立服务组等派出机构,方便居民办事。(记者 杨彦)
【专家观点】
撤乡并镇不能“一刀切”
陕西的县域经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撤乡并镇、发展乡镇经济,与国家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趋势相吻合。大城市容量有限,小城镇的发展,将为促使农民进城,逐步离开土地,逐步变成市民开辟环境和条件。
但是不是要全部把乡撤掉?这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当地经济发展快,步子可以快一点,发展慢,步子就慢一点,不能人为地搞“一刀切”。经济不发展,叫了镇也不是镇。撤乡并镇是个系统工程,不能单刀独进,撤乡并镇后要加强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推进城乡统筹,进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陕西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 张宝通)
快评:乡之不存,“乡党”焉在 “乡党”作为“老乡”的用意,更多是陕西人对同乡的专称,其他省份少见。然而就在陕西,这个“乡党”文化强盛、“乡土中国”的代表地,五市一区现在已经没有了乡的建制,全省也仅仅剩下了90个乡,这多少让人惆怅。 乡镇机构改革、城镇化进程推进,经济上向上向好发展的用意毋庸置疑。但一年内一下子就砍掉全省86%的乡,且不论这种“一刀切”式的改革是否适合各地实情,叫成了“镇”是否就推进了城镇化,“村民”是否就会很快成为保障更好的“居民”——首先从思想感情和文化传统上,这样的决然割裂似乎让人很难认同。 作为县之下、村之上,乡是我国历史悠久的基层行政单位。《周礼·大司徒》上就有“五洲为乡”的记载,秦汉时期已经是“十里一亭,十亭为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也保留了“乡”这个基层的政权机构。五千年文化传承至今,且看有多少日常词汇离不开“乡”:同乡、故乡、思乡、离乡,乡愁、乡音、乡亲、乡情……无不承载着人们对故土的深深眷恋,牵动着每个人心底的美好情愫。 近些年来,各地撤乡并镇的消息时有耳闻,但即使在城镇化水平很高的大城市,如北京,也还保留着乡的建制。比方说太阳宫乡,就位于四环以内,曾经的城郊结合部早就纳入繁华地带,保留“乡”并没有听说影响到该乡的城镇化进程,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 如那位基层干部所说,山还是那样的山,人还是那些人,那么合并成镇,并没有改变这些乡的泥土气息。只是当陕西几乎没有了乡,陕西人在互称“乡党”的时候,不知会不会有点尴尬?地方政府在重大决策中,不妨耳朵伸长些,步子放慢些,思量更多些。(纪雅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