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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网站调查:近4成人认为婚前房产协议重于情感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382 发布时间:2011-08-23 08:32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逐渐影响人们的征婚择偶。据红娘网、百合网等多家婚恋网站的调查数据显示,近40%的人认为“婚前房产协议更重要”,房产依然是征婚的重要条件,而“全职太太”危机感加重。

  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百合网的调查显示,25%的人(不分男女)认为住房很重要;认为“婚前房产协议更重要”的比例达到了近40%,并且男女比例均衡,相差不大。认为“婚前房产协议更重要”的人在红娘网的调查中比例也接近40%。

  另外百合网调查显示,大约45%的人(不分男女)认为择偶会“更注重情感”。受“婚前房产归登记方”影响,约有43%的女性认为“婚内安全感降低”。

  百合网合文化研究院首席专家王治国表示,在传统女性的观点中,女性对婚姻的最大需求是“安全感”,同时,受中国“安居乐业”的传统观点,“房子”成为体现安全感和幸福感的载体。众多女性认为,房子作为看得到、摸得着的真实物质,意味着幸福和稳定的标准。“尤其是对于北漂、南下一族,远离家乡和父母的女性,没有归属感,房子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可以结束不再漂泊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女性在择偶条件中增加了‘房子’这一条件。”

  根据百合网的调查,拥有房产的男性约八成,女性约两成。如此看来,房产主要在于男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让部分女性失去了这种“安全感”,特别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全职太太”。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无房产的“全职太太”若离婚可能面临“净身出户”,只能拿到男性婚内收入的一半。

  王治国认为,该《解释》的出台目的是减少婚姻纠纷、降低离婚率、扭转“拜金”婚恋价值观等。对于女性如此注重房产,全国妇联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新欣表示:“有这种想法的女性认为自己处于弱势,这是传统的思想陋习,属于‘婚姻绑架’,有违《婚姻法》的基本精神。”

  对于高达近40%的人选择“婚前房产协议更重要”,王治国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现将会让“婚前协议”成为老百姓普遍接受的事物。“这把婚姻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提到了婚前,双方在很幸福、很感性的时候,需要很理性地谈论房子所有权问题,避免婚后纠纷。”

  中国科学院心理学研究所博士孙欲晓也赞同“婚前房产协议”的做法。“由于婚前双方处于热恋,感性因素多,很多人可能会因此在心理上过不去,认为分得如此清楚,会对感情造成伤害。但现实情况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女士的确处于劣势,从长远来看,女性这一要求对于维护双方感情也有好处,男女双方对于这种做法要秉持一颗平常心,家庭才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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