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待遇(红船观澜·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修养系列谈(23))
待遇,是指享有的经济报酬和社会权益。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员,其待遇是什么?又该如何看待待遇?在找寻答案中,想起了曾经听过的一堂党课:
战争年代,有个连队党支部制定了一个“土”规定:凡是冲锋陷阵的突击任务,优先安排给共产党员。经过6天6夜的激战后,连长分配食品:重伤员每人一个罐头,轻伤员两人一个,共产党员三人一个。所有负重伤的党员坚持要三人分一个罐头,理由是:“应该享受共产党员的特殊待遇。”
冲锋在前,享受在后,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让给群众。战争年代,共产党员把牺牲和奉献当成自己应该享受的“特殊待遇”,这应该让今天的个别党员汗颜。君不见,有的党员干部,不比奉献比索取,耍起了另一种“特殊待遇”:被接待要讲排场,看待遇规格高不高;超标配备汽车,要个气派待遇;与老板比收入,比来比去比出贪污受贿;一味比职务,升迁不遂愿就牢骚满腹,甚至撂挑子……
时代在变,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的党员义务没变,对待遇的态度能够体现党性。
待遇,是基本生活的必须,但不可锱铢必较。党员也需要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保障,关心待遇无可厚非。但如果在拿钱多不多、福利好不好等问题上斤斤计较,甚至伸手向组织要待遇,这样影响的不光是自身形象,还会进一步影响心态,进而妨害工作。俗话说得好,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太在意。
待遇,是劳动付出的回报,但不能本末倒置。“拿多少钱、干多少事。”这是时下少数党员干部因对待遇不满不愿做事的托词。这种说法不但充斥消极情绪,逻辑上也本末倒置。待遇,当付出在先,回报在后,没做出成绩就要待遇,于情于理说不通。所以,党员做事讲价钱,要不得。
待遇,是自身价值的体现,但不是唯一体现。作为党员干部,职位不同,待遇有异。从某种意义上,职位待遇体现了组织的认可,因此有人把待遇看成是自身价值的体现。但党员的价值体现,不全是在职位待遇上,像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李林森等优秀共产党员,他们在意的,不是待遇;人们铭记的,也是他们为党和人民所做的贡献。
待遇,是个人权利的主张,但不要顾此失彼。党章规定了党员的权利,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和人民还赋予其不少权力,这些是党员的政治待遇,应该主张。但若“选择性”执行党章,只看重手中权力,忽视责任义务,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用政治待遇来谋取经济实惠,迟早会“栽跟头”。
现实一再告诫,过分看重待遇,追逐待遇,最终反而失去待遇。应当牢记,没有什么待遇,能够超过老百姓的“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