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央政治局最近研究了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提出了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任务,并要求做好这一重要工作,为开好党的十八大奠定基础。
中央确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中央提出,党的十八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中央要求,要严格履行党章,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于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全过程。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要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要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采取投票等方式,逐级遴选择优,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实行差额考察,通过考察预告、公示代表人选名单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所有代表人选都要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代表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适当时候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中央规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中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要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确保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要使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产生过程,成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内民主实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成为保持和发展共产党员先进性、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过程,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底前结束。
贺国强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在中央正确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力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把抓好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紧扣形势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巩固提高、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统筹协调,认真研究和谋划好明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一是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团结统一;要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等工作,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确保地方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要适应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要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要扎实做好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惩治、纠风、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又要认真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下一个5年工作规划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精心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四是要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同时,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着力深化和拓展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五是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能力、组织和作风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北京市、黑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纪委书记和贵州省贵阳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书记参加座谈会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