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港原有法律涉及军事事宜的条文进行专项适应化处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开展的一项大规模本地立法工作,自1998年启动以来,历时14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先后草拟了8稿中文文本、17稿英文文本,并咨询了香港各方面的意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的这部条例草案,得到了香港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2010年法律适应化修改(军事提述)条例》对香港原有法律涉及军事事宜的85部法例作出了137项适应化修改和3项修订,涵盖香港驻军的权利、豁免和义务以及军事设施保护等多项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驻军的法律制度,为驻军更好地履行防务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