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已成为世界上参与人数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大的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公报称,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也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森林年”,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2011年全国共有6.1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5.14亿株。
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我国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越发丰富多样。各地区、各部门在坚持直接参加植树为基本形式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机制,大力推行栽植树木与抚育管护、认建认养、以资代劳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尽责形式。
北京市加强义务植树组织管理,认真落实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对申请以资代劳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收缴以资代劳费,安排专业绿化队代其完成植树任务;对申请直接参与植树劳动的单位,统筹安排参加重点绿化工程的整地、栽植等绿化劳动。各级绿化委员会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强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首都绿化美化建设。
辽宁省各级绿化委员会根据地区和人群的不同特点,积极开辟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对无法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成年适龄公民,采取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街头认养绿地等方式尽责;对院校学生,通过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绿化和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等履行植树义务;对农村适龄公民,组织直接参加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造林绿化劳动。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将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形式拓展为参加绿化劳动、缴纳绿化费、捐赠物资、认种认养、修建基础设施和宣传咨询等六大类12种,出台了《义务植树折算暂行标准》。云南、安徽等省区积极开辟义务植树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