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6日发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职业病防治关系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重大民生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等信息,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省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的龙头作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中坚作用,以及各级综合医院在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的优势作用,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省级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市级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县级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设目标,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