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听证会现场。本报记者 余荣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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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听证会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许多省市同时召开。至此,全国已有16个省份举行了阶梯电价听证会。
阶梯电价改革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记者调查发现,各地规定的首档电量相差悬殊,未考虑城乡差异等因素,引发较多争议。如何让电价改革走向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如何让群众消除“逢听必涨”的担忧,成为本轮大范围听证的焦点。
首档用电量各地相差悬殊
在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中,最受老百姓关注的就是首档电量定在多少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首档用电量作为基本需求用电,将维持原价;而第二、三档用电量,将会提价。
从已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各地首档电量相差悬殊,东部省份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上海月度方案为全国最高,规定的首档电量为260度;北京、浙江、江苏、天津、重庆等地首档电量均在200度以上;而安徽、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均有一套方案规定首档电量为120度。
记者了解到,很多省份规定的首档电量是依据往年居民用电均值确定的,从已公布听证方案的省份看,各地方案均未考虑家庭人口和城乡差异的因素。
柳州市民伍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家五口人每月平均用电量在300度左右,按照阶梯电价调整方案,每个月要多支付30元左右。“如果是三代同堂,五六口人用电肯定高,就得买高价电;如果条件好,和父母分住两套房,就能只交基本电费。”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认为,对于电价这样一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制订方案不能怕麻烦,应该尽量克服困难,把家庭人口数等因素考虑进来。
电力成本能否公开透明
各地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群众质疑实行阶梯电价是“变相涨价”。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回应说,居民阶梯电价原本在设计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用电量设档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可以适当调整。
不过,记者发现,从目前各地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均为第二档、第三档单边上涨,仅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额度。
“实行阶梯电价本身是好事,既能促进节能减排,也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用电。”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说,“关键是方案要合理,不能把阶梯电价搞成‘变相涨价’;一定要有涨有跌,那才是正常的。”
电力成本透明是赢得消费者对提价理解的关键。业内专家指出,此次各地出台的电价方案只涉及电价的阶梯变化调整,并没有涉及电价改革的核心——电力企业垄断和成本公开透明。
“多收的这部分电费用到哪儿?应当做出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黄云忠提议,公开居民用电提价后的收入分配去向。
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等专家认为,必须尽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打破电力行业的种种垄断。我国电力行业“发输配售”四个环节,发电已经基本市场化了,但输、配、售市场依然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不打破垄断,就难以真正核算电力成本,就难以真正消除群众对电价上涨的疑虑。
听证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此次阶梯电价改革,各省区市均按要求组织听证会。这些听证会究竟能否切实反映老百姓的呼声?
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王文章说,要想开好听证会,就必须制订科学的听证方案,选择合适的听证代表,听证结果要能对决策真正发挥作用。
业内专家表示,在各地听证方案的制订过程中,电力公司等利益主体发挥的作用比较大,而普通消费者则很难参与。“比如,一些省份听证方案中各档电量定多高,往往由电力公司说了算,显然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陈华说。
听证会的组织方式以及听证会安排也有不合理之处,以北京为例,25名听证代表全部委托市人大、市政协、市消费者协会以及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推荐产生,普通人很难参加。而南宁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广西听证会6日公布方案,7日就开会,时间紧造成市民很难反映意见。
陈华认为,现在很多听证会都是听证之后立刻公布调价方案并依此实施,这种方式并不科学。“能否规定一个月或三个月的试行期,试行期结束后听听居民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微调。”“听证会上,很多消费者代表就电价改革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会外不少业内专家和群众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否吸纳群众提出的好建议,我们拭目以待。”王文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