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否认刑讯 尸检拒绝公开:河南周口回应“呕吐死”引发更多质疑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浏览:345
发布时间:2012-05-25 12:56
河南郸城人于钢峰,2011年10月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民警带走,3天后,家属得知其审讯时“猝死”。公安局称死亡原因为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
随后经过一再争取,死者家属在尸体上看到多处伤痕,双手黑紫,手腕、腋窝、腿部有勒痕。面对死者家属和网络上对“呕吐死”的质疑,周口方面5月24日在《河南日报》发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于钢峰死亡事件并表示要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查明情况依法处理》一文,作为回应,但迟迟不能提供尸检报告、抢救记录、诊断证明,称未进行监控录影。案件疑点仍然存在,回应引发更多质疑。记者赶赴河南项城,但警方一直未能提供出有力证据。
双方引述尸检报告差异大 完整报告不给看
官方回应称:5月11日,项城市公安局将鉴定结论告知了死者家属。并附部分结论,死者左侧第2-5肋骨骨折系胸外按压过程中形成。而死者家属当时听到的结论还包括:“受害人肋骨断裂4根”,“胃里无任何食物”,“长时间身体自由受到限制导致的下肢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家属提出的疑点仍在:“小伙子35岁、体重85公斤、无病史,咋会突然发病?多处伤痕怎么解释。”
警方称家属提供的尸检结论“断章取义”,但目前完整尸检报告没有公布。
抢救中死亡还是抢救前死亡? 警方医院说法相反
项城市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称,2011年10月26日0时10分,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救治,抬上救护车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0时35分医生宣布于钢峰死亡。
而于钢峰妹夫郑树龙有一段家属与当地120急救中心出诊医生的对话录音。录音中医生说道:“在现场就死了。我们到达时,病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双侧瞳孔散大,病人死亡。我跟值班刑警说了病人已经死亡。”医生还说,事件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有如警方描述的“口吐白沫”的情况。
此类案件审讯不录像? 河南规矩还是项城特色?
针对警方不提供审讯录像的质疑,项城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死者所涉及案件不属于重大案件,可不录像。但经查询可知,2011年,河南省公安厅在许昌禹州市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进年会,全省公安机关的1850个讯问室、2123个询问室、11165个候问室启用监控探头和拾音器,讯问现场全部“直播”,杜绝民警不规范讯问行为。
为何不提供尸检报告? 项城警方:“报告属于机密”
为何不提供尸检报告?该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检察院不下发是否立案的通知,报告属于机密,无法给家属查看。但尸检结果表明警方没刑讯逼供。
在回应中有如下表态,周口市公安局,项城市委、市政府对于钢峰死亡事件高度重视,表示要依法、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查明情况,绝不护短,给死者家属一个客观公正的交代。
5月24日下午,项城警方同意记者查看尸检报告和诊断证明,但到查看时,相关负责人手机关机,保存证明的两位警官手机无法接通。截止人民网记者发稿时,项城警方仍未进行任何回复。相关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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