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0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推进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目前这两项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公安部制定了今年年底前完成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各项准备工作的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实行方案,各地公安厅、局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
公安部表示将全力做好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准备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于首次申领二代证的,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对已经领取二代证的,在换领、补领证件时登记指纹信息。对于目前仍在有效期的二代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不允许强制群众登记指纹信息换证;群众愿意提前换领的,公安机关要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严格遵守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增加指纹信息工作需要的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为群众办证要保持原收费标准不变,一旦发现以登记指纹信息为名乱收费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地为换证群众提供便利。建立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绿色通道”,并确定一批边远、贫困地区,组织工作队深入下去开展换证工作。对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群众的换证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签发、优先上传制证信息、优先组织证件制作,在确保证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领证周期。同时积极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期间安排一定警力值班,确保证件申领、制发每个环节都有工作人员值守,随时为群众办理一代证换发二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