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重大突破,丰富了财政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采购政策更加完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基本建立,节能环保清单管理不断优化。
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框架基本形成。预留采购份额、给予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信用担保等举措扎实推进。
目前,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已从传统的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扩展,特别是采购活动正逐步涵盖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如农机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医疗器械及药品、安居工程、文化下乡等,成为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的新亮点。
王保安表示,政府采购作为架构政府与市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桥梁,不仅要进一步发挥“阳光制度”的特点,在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与效率上下功夫,也要适应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不断完善采购运行机制和监管体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政府机构转职能、调机制、提绩效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