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布2011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
四项污染物“三降一升”
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 顾瑞珍)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9日说,环境保护部近日完成了2011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结果表明,列入“十二五”规划考核的四项污染物中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实现同比下降,但是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404.3万吨,比2010年上升5.74%。
陶德田说,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全面掌握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核实全国污染物减排量,环境保护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八家中央企业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认真进行了核查核算。结果显示:201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499.9万吨,比2010年下降2.04%;氨氮排放总量260.4万吨,比2010年下降1.5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217.9万吨,比2010年下降2.2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404.3万吨,比2010年上升5.74%。
环境保护部对完成减排任务较好的省市给予公开表扬。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和河南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平均降幅位居前列。北京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全部实现同比下降,分别为3.53%、2.98%、6.22%、4.75%;上海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全部实现同比下降,分别为6.26%、3.40%、5.90%、1.66%。但仍有个别地区在污染物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同比上升;黑龙江省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上升,分别为2.03%、1.65%、4.10%。
从主要减排措施来看,2011年,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100万吨,城镇污水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30万吨;新投运脱硫机组装机容量6800万千瓦,全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占火电装机容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82.6%提高到87.6%;新投运脱硝机组4952万千瓦,全国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火电装机容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11.2%提高到16.9%;新增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93台、1.58万平方米,安装脱硫设施烧结机面积占钢铁行业总烧结面积的比重由2010年的19.3%提高到32.8%;“十一五”末建成的自动监控系统充分发挥作用,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56台、2370万千瓦机组脱硫设施拆除烟气旁路,火电综合脱硫效率由68.7%提高到73.2%。
此外,517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完善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关停小火电机组346万千瓦、钢铁烧结机规模7000平方米,分别淘汰造纸、印染、水泥落后产能710万吨、23亿米、4200万吨,关闭取缔了一批涉重金属企业或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