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不明智政治之举有碍中美经贸合作的健康发展。背离事实、满纸偏执的报告,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恶性膨胀,是杯弓蛇影的自我惊扰,同时也暴露了美国这个“法治至上”国家大搞“有罪推定”的丑态。
华盛顿正处于大选当前的政治季节,“中国话题”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美国两党争相“示强”的工具,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相关报告其实就是一种“政治操弄”。透过此举还可以看到,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对经济“自上而下”的介入日益加深,频频动用国家力量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上升为国家间的竞争,深刻改变了国际竞争格局。
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按照中国法律和国际通行准则合法经营,在全球市场取得骄人业绩,为众多国家接纳,怎么在美国就成了“安全威胁”?
一起来看看这些所谓的“担忧”和“风险”吧:首先,美国情报机关认为中国政府通过攻击美国政府和公司的网络,窃取情报和侵犯商业知识产权;其次,由于中国政府持有中兴的股份,中国国有银行为两个公司提供过部分融资,中国政府和军方与这两个公司有过生意上的往来,两个公司内部存在基层党组织,所以华为和中兴并不是独立于中国党政机构的企业。委员会由此得出结论,由于“中国有途径、机会以及动机利用通信公司来达到恶意目的”,而华为和中兴的通信产品“为中国的情报机构将恶意硬件或者软件植入美国关键的通信系统提供了充分的机会”,而作为来自于中国的公司,华为和中兴将难以拒绝中国政府介入它们的产品的要求,所以华为和中兴的产品存在着风险,将破坏美国国家安全利益。
这套说法,听起来似乎逻辑贯通,但是在缺乏事实证据的情况下,这样的说法也仅仅只能是刻意编造的故事而已。报告通篇没有一丁点关于华为和中兴的产品在美国被用于间谍目的的证据,最多只是一些美国公司提供的一些“奇怪的用户体验”的事例。
也许是知道报告的事实基础过于薄弱,委员会就起劲指责两家公司“没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减轻委员会的顾虑”。姑且不论两家公司在过去的一年中配合调查的努力,这句话直接体现出委员会的“强盗逻辑”。缺少事实支撑的没有来头的顾虑,却需要对方提供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无辜。这样的逻辑简直就是早已被世人摒弃的“有罪推定”。美国立法机关竟然还持有如此落后的观念,着实让世人大跌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