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这次表彰的对象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要通过表彰,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要求,这次表彰推荐对象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等基层单位倾斜。在推荐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以及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要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