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4日对外公布了细化到地市级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根据这张表,今后去省内市县出差住宿将“一地市一标准”,不再统一执行省会城市标准。如去河南出差,此前都统一执行省会郑州市标准,即部级领导住宿费上限为900元、司局级480元、其他人员380元;5月1日后除郑州市外,其余省内地区有了自己的标准,即部级领导住宿费800元、司局级480元、其他人员330元。
此外,比照中央做法,地方财政部门对除省会城市外,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淡旺季住宿费价格差别较大的市县制定了旺季期间浮动标准。还是以河南为例,洛阳市在每年4到5月上旬执行旺季标准,部级领导、司局级和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分别上浮至1200元、720元和500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此次主要是汇总了细化到地市的差旅住宿费标准。
财政部表示,更加细化的住宿费标准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经费开支标准动态调整的规定,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有利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管理、精准施策,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增加部分地市旺季住宿费上浮标准,有利于避免因旺季期间标准过低可能产生的转嫁差旅费负担等问题,防范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