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考核组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着力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要重点检查考核石化企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推动解决问题,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认真总结各地创造积累的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两次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上一年度消防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