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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扩大至省部级干部

浏览:712 发布时间:2010-12-09 09:16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有利于源头上预防腐败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推动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经过了范围逐步扩大、级别不断提高的过程。此次,《规定》对审计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展,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体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干涉

    《规定》指出,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重要内容

    直接责任:授意下属违法违规

    《规定》所称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一)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五)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主管责任:决策不当致重大损失

    《规定》所称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一)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二)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规定》所称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据新华社

    专家点评

 

    把问责的板子打到领导个人身上

    党建和反腐专家、《求是》杂志研究员、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过去,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针对一些单位经济违纪问题,很少处理领导个人,“集体决定”成了违纪单位的挡箭牌,有些单位针对审计署一次次的曝光,仍然顶风违纪、有恃无恐。此次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大的进步是对领导干部责任的明确区分,明确了具体所承担的责任,操作性很强,把问责的板子打到领导干部个人身上,从常规性的审计制度上来遏制经济违纪以及腐败问题。

    黄苇町说,审计工作不能是到最后搞运动式的“审计风暴”,不能到领导干部离任才审计,这样发现的问题很大、损失很大,特别是移送司法机关的问题,其危害更大。目前对领导干部的审计有年度审计、任期审计、任期中审计等。

    黄苇町认为,过去基层审计违纪金额不一定大,但违纪频率大,因此一开始就将县级以下领导干部作为审计对象。此次《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到省部级领导,也是因为干部级别越高,其违纪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越大。过去对高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在违纪问题上很少追究个人责任,许多违纪行为都是“集体决定”形式,“责任由集体负责,实际是无人负责,集体研究决定成为许多单位集体违纪的借口”,有的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都是集体性的,导致许多违纪单位对审计署的点名、曝光有恃无恐。

    此次《规定》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了界定。如直接违法违规行为外,授意、包庇下属违规违法、独断批准的重大经济事项的领导个人都要负主要责任。

    黄苇町认为,这是审计工作很大的进步,将问责的板子真正打到具体的领导干部个人身上。因为有的问题是某些集体的共同行为,他们通过经济违纪行为集体获益,集体做出决定主要领导要承担主要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目前,我国许多政府部门和国企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权力很大,主要领导自己做的决定,当然要承担后果。

    黄苇町说,《通知》中明确审计结果影响干部任免,“不是简单做做检查的问题,涉及到丢掉乌纱帽”。《通知》中的规定,也是我国加强反腐败的举措之一,惩防结合。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等构成严密的监督体系。而审计监督的手段方面更加有力,发现问题更加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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