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祖愿 归国投资桑梓地
遭窃掠 梦想破碎在胶州
—— 一位归国华侨在胶州投资“城中村”改造后的悲惨遭遇
观察记者/萧剑锋 民法记者/张剑 商报记者/刘宏
山东省胶州市市区内各主要交通路口巍峨耸立着的“空港新城,尚德胶州”公益性广告,与其说是胶州决策层对其所处区域位置和新时期社会公用的精到认知,倒不如说是对这一千年古郡历史文化的沉淀凝练与未来人文发展目标的殷切期待。而这一点,又正是加籍华商林团先生及其整个家族最初下定投资胶州、造福乡民决定时所看中和企及的。
在向媒体记者介绍自己来胶州投资“城中村”
改造的经历时,林先生曾几度哽咽乃至潸然泪下
秉承祖愿,海外创富不忘报国
结缘招商,归国投身旧村改造
2009年秋,加拿大华商林团先生应邀参加青岛市政府招商项目推介会。
碧海蓝天、红瓦绿树、典雅的欧式建筑点缀于大气恢宏的现代城市规划建筑之中;游轮脆鸣、长虹跨海、各类车辆娓娓有序的穿行于市区之间;高架纵横、人流如织、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各国朋友畅游其内……
宣传片的一组组画面在林先生眼前飘然而过,其整过身心亦如同植入到了那片被传送为东方夏威夷海滨城市的主角,并随着画面游动。就在此时,一个低沉而熟悉的话外音从空中飘来——“回祖籍胶东半岛发展!”
林先生猛然回味了过来,这不是爷爷临终时的用尽最后气力发出的遗言吗?
2010年春,林先生到青岛实地考察。从各地政府的推荐招商项目中,他选择了在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的“城中村改造”。之所以选择投资胶东街道的这个项目,作为基督徒的他自信意念轮回的福报。林先生自嘲的说。
2010年冬,胶东街道办事处在胶州宾馆举行隆重的项目签订仪式,时任胶州市及胶东街道办事处党政团群主要领导悉数到场祝贺,其盛大场景好不壮观!2011年1月21日,新天地置业(青岛)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2011年1月28日,该公司依约汇入胶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6000万作为“城中村”改造拆迁保证金。
林先生归国投资地——胶东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楼
信福报,咬牙坚持涉险滩
渡难关,引狼入室成东郭
由于对国内土地开发与旧村改造政策的模糊认识,新天地置业(青岛)有限公司在向拆迁村户支付了拆迁补偿款后面临着巨额土地出让金的支付;而此时公司汇入胶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的“城中村”改造拆迁保证金却不能依约如期返还。根据国内出让土地开发的相关规定,已拆迁摘牌的建设用地若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开发,就要无偿收归国有并处以相应处罚。
2014年2月,万般无奈之下,公司总经理林团先生听取了公司的茶客——时为胶州市人大代表李峰的建议,“引入当地人脉资源,利用项目融资开发”。
俗话说,溺水的人会认为每根稻草都救命。经李峰介绍力推,当地人张永才开始介入公司,林团先生之子林山持股由100%降为50%,张永才之子张林持27%,李峰的利益代表人高祀海代持23%。
自此,噩梦开始。
新天地置业(青岛)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登记后,张、高二人没有履约。“强龙不压地头蛇”的民间谚语被这一鲜活实例所证实。久闯商海的林团的情感亦由感激偏向了迷离。并在李峰的游说下,他错付信任,在同意张、高二人缓交持股资金即可享有既定股份的同时,答应了把公司法人变更为张永才之子张林的请求。由此上演了一场新世纪的东郭先生和狼的悲剧。
温哥华,圣诞狂欢意未尽
瀛海岸,公司财产遭窃掠
重新变更工商登记之后,张、高二人的股份购持金依旧没有注入。但经林团先生精心策划、设计,一个规划科学、式样合理、绿地成荫、临湖戏水的高档社区拔地而起。恰在此时,青岛胶东机场破土动工,
几十个自然村被拆除搬迁,胶州房价坐地而升,新天地置业(青岛)
有限公司胶东旧村改造项目立时日进斗金,空前繁荣起来。
新天地置业(青岛)有限公司胶东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新天地国际新城”剪影
才不怕高,商不怕精。既然有缘走到了一起,就要包容着共同前行。 即使林先生在公司开发销售中不断发现张林诸多的越位甚或是违规的行为时,他也在心里这样暗暗地提醒着自己,并隐忍着不去捅破这层窗户纸。
2015年初夏,新天地置业(青岛)有限公司胶东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新天地国际新城”告罄并开售,其之火爆可谓是日进斗金。
恶从胆边生。张林自此便开始通过虚报钢材价格、工程量及广告宣传费等方式对售房款进行侵占。林先生找到张林的父亲张永才与李峰,在委婉地告知张林的违规表现后,希望对工程盈余按持股份额做一次结算。张永才先是当着林先生的面大声把儿子训教了一番,之后承诺说,“等最后分红时扣掉张林违规拿走的部分吧!”
2015年12月13日,临近西方人的圣诞节,林先生飞抵温哥华同家人团聚。其所乘航班刚一落地,他便接到了公司出纳打来的电话,“林总,保险柜被张林带人撬开了,还拿走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所有支票及公司证照与文件。”闻听此言,林先生双腿似灌了铅一样怵在了哪里。
祸从天降,圣诞生悲。为了不使家人担忧,林先生匆匆返回了胶州。
张永才和李峰到公司把张林劈头盖脑地大骂一番,并祈求林先生不要报案,保证让张林把一切归还回来。林先生虽心存疑虑,但还是勉强答应了。谁知张氏父子转身之后变没了下文。
无奈,林先生向胶州公安机关报了案。然让林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是这么明显案件却迟迟不能立案。而此时的张永才也一改先前的和善,面目狰狞得对林先生表示:“你一个外来人还敢告我儿子,我看你是不想活着离开胶州了。”
信奉基督,相信因果的林团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却也泥牛入海。
大多数公司职员看不惯张林的行为,张林便通过找社会人员跟踪、恐吓、威逼等手段他们逼走,公司一时间处在了瘫痪状态。随之,张氏父子开始将部分社会人员植入公司,新天地置业(青岛)有限公司从此落入张氏父子的行囊之中。
新天地置业(青岛)有限公司胶东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新天地国际新城”一角
林先生欲哭无泪。随后查明,张林在撬取了公司保险柜之后,篡改了公司设置的银行密码等信息,转移划走了公司6000余万元的银行账款。这犹如巨雷轰顶,林先生瞬时瘫坐在了冰冷的铁椅上。
2017年3月,林先生带着搜集来的证据材料向胶州市公安局经侦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大队长殷成建和中队长刘晓东闻听案件与张永才有关后,就再三推诿,甚至于不再理睬。在公安“保护伞”荫护下,张氏父子更加嚣张和变本加厉,短短数月,侵吞公司已过1亿元。这就是胶州公安机关接案不立,有案不查,懒政渎职的结果。
无德人,以利结网受荫护
失正义,求佛伸冤撞鬼门
林先生决定通过民事诉讼解散公司、审结公司资产的方式来挽回公司损失。胶州法院依法收取了100元立案费后予以立案,并依法对公司账户进行了诉前查封。但随后张家父子向法院的“抗议”,林团先生又被通知,48小时内需补交诉讼费54万余元,否则按撤诉处理并解除对于公司账户的查封。要知道,此时拿一万元对林先生来说都是天文数字。但为了保住公司利益,他不得不到处求助,依靠借高利贷来支付了这笔不合法的费用。
但是,这个解散案最终还是没有得到依法判决,胶州法院以种种理由劝林先生撤诉了事。
既然通过民事途径无法挽回公司损失,那林先生将全部希望寄托于胶州市公安局。而此刑事案事实清楚,罪证确凿,胶州公安为何久拖而不立不查呢?
在许多同情而正义人士的提醒下,林先生不再缘木求鱼,决定跳出此前的思维域限,跳出张氏父子在胶州乃至青岛织就得关系网来求得正义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林先生将经过形成了信访材料,到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报案。总队以鲁公侦2017(004号)准予立案后,于2017年5月3日经青岛市公安局转至胶州市公安局查办。2017年7月13日,胶州市公安局经侦犯罪侦察大队出具“受案回执”,2017年8月12日10时,胶州市公安局向林团先生开出“立案告知书”。此案由胶州市公安局经侦犯罪侦察大队指导员刘芝劭负责具体负责查办。
在山东省公安厅经青岛市公安局转办后胶州市公安局开出的“受案回执”与“立案告知书”
刘芝劭雷厉风行,根据举报线索本青岛、去潍坊、赴临沂核查取证。很快,张林父子伙同他人以非法手段,采取虚开广告、施工、装修发票、虚构民间借贷等形式大肆侵吞公司财产,与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澳门路分理处串通进行大规模洗钱的犯罪事实浮出了水面,涉案金额已超过1亿元。
在如此确凿的证据面前,胶州市公安局经侦却还是迟迟不对张林等人采取强制措施。在十九大精神的震慑下,并经过林先生的多次信访,2017年10月18日,犯罪嫌疑人、张家黑恶势力团伙成员之一吴相太(时任公司会计)才被刑事拘留,但主犯张林一直逍遥法外,利用这个时间明目张胆地转移、篡改、销毁相关证据以及和证人串供,直到2017年11月6日才被刑事拘留;2017年12月7日,胶州市公安局报胶州市检察院申请批捕。
为摆脱法律制裁,强制林氏父子就范。张永才、李峰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多起跟踪、交通恐吓、虚假诉讼等事件。
2017年12月14日,就在林先生在久违的办公室坐等惩治犯罪佳讯的时候,传来了胶州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的“不予批捕”决定,与此同时,胶州公安局变更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随即释放。
后经知情人处知悉,张永才通过张林的辩护律师孙蕾找到了在胶州检察院工作并任职专职委员的堂哥孙吉祥协调了。
接下来的事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胶州公安局随之把掌握此案确凿证据的主办人刘芝勋调离胶州,到外地执行公务,从此,本案被束之高阁;林先生每次追问,胶州经侦要么敷衍了事,要么谎称已送检察院公诉科;林先生的数次信访行为和书面内容,张永才团伙均了如指掌……
山重水复,何处寻找光明路
除霸拆伞,各界人士有话说
怀抱一腔热血,回乡投资报国。在广大受益者都在叫好时,为何被个别不法分子围猎蚕食,血本无归?投资人为主张自己的权益,欲通过法律讨回,怎奈被张家织就得一张张魔王罩住,使其欲罢不能,欲生艰难。这无疑是对曾获“文明城市”、“营商环境优秀城市”,崇尚“航空新城、尚德胶州”的最大嘲讽!尤其是在全国上下扫黑除恶,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习近平新时代。
就此案件,央视著名评论员、中国改革报社副社长杨宇表示,一名加籍华商,本着一颗赤子之心回国投资回报家乡,却遭遇到地方黑恶势力的如此欺凌,实在令人发指。如果林先生维权无门,正义得不到伸张,权益得不到维护,势必会影响到胶州,及至青岛地区,甚或是整个山东省的招商引资和改革开放。此外,一个地方的公安、检察机关必须做到敢于刀刃向内,重拳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伤害、损害外商投资人利益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整治打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绝不应该如胶州市个别司法人员那样,结网袒护,包庇犯罪,对侨资实施关门打狗。“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这一要求,已明显的为公检法司法机关指出了目标方向。但要真正把不良风气扭过来,把新风正气树起来,让公检法在改善营商环境中有更大作为,还需要拿出“以人民为中心”决心与勇气。
知名维权律师、山东沃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律师分析认为: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来看,当事人涉嫌侵占公司财产、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多项罪名,涉及的金额也属于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述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检察院应当对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如果真的属于证据不够充分,也应当要求列明补充侦查的内容。依照刑诉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刑诉法在这里强调,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需要补充侦查的内容予以通知,本案人民检察院为什么没有批捕?究竟有没有提出补充侦查的要求?同时,公安侦查机关是否已在后续侦查中将证据材料进一步查证,并将查证属实的材料再次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都不得而知。现实情况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侦查机关后续侦查工作的进展。在嫌疑人取保候审一年的时间,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是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的。至目前,侦查工作已经超过了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限,案件仍未侦查完毕。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公安侦查机关不仅没有将案件进一步查证落实,向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请批捕;而且也没有将案件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究竟是什么原因和什么问题使得案件这么久拖无果,实在让人沉思!
来源法制与社会;http://fzgc.fzyshcn.com/news/1611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