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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监所全面铺开人性化管理措施

浏览:677 发布时间:2011-02-22 10:25

 

  铁栏杆取代了隔离玻璃、冰冷的椅子上放上了椅垫、律师等待时间不会超过15分钟……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室近期的一系列变化,让在押人员会见律师时更加规范、更加人性。

  变化不仅如此:布置温馨的心理咨询室、撤掉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标语的管教室、24小时热水的监室……人性化管理带来的成效正在这里显现。

  而放眼全国,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只是一个缩影。随着近年来公安监管制度的改革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对公安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保障程度、支持力度都有了显著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建成。

  人性化管理

  消除在押人员对抗社会因素

  虎年大年三十那天,为了让全监区的在押人员吃上热腾腾的饺子,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食堂的厨师们包了整整一天。

  记者看到,中国籍、外国籍被监管人员的食谱贴在厨房的墙上,厨房内还设有清真灶,充分尊重被监管人员的饮食习惯。此外,食谱上还特别注明了“生日面”和“病号饭”。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所长王森林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押人员过生日时,我们都会送上一碗鸡蛋面。有在押人员生病时,我们会加送一碗热汤面。”

  毗邻第一看守所的是北京市第二看守所,这里还是北京市公安医院监管治疗中心,全市看守所患病需住院治疗的被监管人员都会被转送到这里。

  尽管身兼监管和医疗的重担,第二看守所的民警还是尽职尽责地给在押人员创造了良好的改造环境。

  记者在驻第二看守所的999特殊病区看到,每个兼具监室功能的病房里,除了安放的4张病床外,还有呼吸机、电视、独立卫生间以及24小时的热水。

  据特殊病区工作人员介绍,药房、检验科、B超室等普通医院应有的设置,这里一应俱全,“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各种移动式的检查设备,方便在押人员不出监室也能检查。”

  据悉,这些细微的变化离不开近年来北京市公安监管系统管理理念的转变,在严守“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工作标准下,以创建“平安、文明监所”为核心,北京市公安监所管理部门在文明管理和尊重、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每逢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看守所会举办被监管人员座谈会,召开被监管人员家属座谈会,组织被监管人员联欢会等,并让被监管人员都吃上节日食品。日常监管中,重视做好在押人员谈话、教育感化工作,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和困难。通过这些人性化的管理,不仅消除了被监管人员对抗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也受到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热烈欢迎。”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总队长潘绪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介绍,不仅在北京,人性化管理措施已经在全国公安监所内全面铺开。公安监管理念实现了由“重安全、轻权益”向“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转变。

  公开透明执法

  有序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开放

  长期以来,看守所不像派出所、车管所一样可以方便地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由于其工作环境封闭的特殊性,监管场所也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为了让人民群众真切了解新时期中国公安监管执法的深刻变化,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信心,近年来我们要求有序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赵春光将这称为公安监所管理理念转变的一大亮点。

  据介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做出了2011年年底前三级以上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部对社会开放的部署。目前,已有1500多个看守所、1100多个拘留所、200余个强制隔离戒毒所、50多个收容教育所正式向社会开放。

  在对社会开放过程中,公安监所管理部门主动将监管场所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建设“阳光监所”,提高工作透明度。

  通过开展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视察,召开被监管人员家属和律师座谈会以及社会群众参观,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等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公安监管工作的了解,促进了监管场所警务公开、文明管理、教育转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

  “许多人参观看守所后都感叹:没想到普通百姓能够走进看守所参观;没想到监区环境如此整洁明亮、监所设施如此现代化;没想到监管民警执法管理方式文明规范,与传统印象有着天壤之别。”赵春光说。

  2010年5月和10月,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还会同部纪委先后两次组织公安部特邀监督员赴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甘肃、青海对看守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严防刑讯逼供

  遏制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

  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近年来被公安监管部门作为重点加以防范。按照公安部关于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公安监管部门近年来组织各地深入排查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继续采取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行为;努力通过改革勤务模式、加强民警直接管理在押人员,铲除牢头狱霸滋生的土壤。

  据赵春光介绍,公安部专门下发了《防范“牢头狱霸”十条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等,从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安全检查、加强日常医疗、做好监室和个人卫生、调剂好在押人员伙食、合理安排在押人员一日生活等方面,对如何更好地维护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公安监管部门还下发通知,规范提讯室设置隔离网和侦查部门因侦查需要提解在押人员出所行为,从机制上杜绝提讯期间的刑讯逼供现象。

  记者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提讯室内看到,所有提讯室都设置有铁栏杆隔离网,将办案人员和在押人员隔离,提讯室内设有录音录像设备全程监督。办案需要在押人员出监所,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而且在押人员外提和送押前后都要进行体检,防止外提期间刑讯逼供。

  据悉,2010年,全国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及因病死亡大幅下降,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另外,“围绕容易滋生牢头狱霸的环节,公安监管部门完善制度,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根治。”赵春光说,这些举措包括:收押告知、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在押人员受虐报警、主协管民警包监室管理、在押人员财物管理、在押人员出所谈话和跟踪观察回访、惩治牢头狱霸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突出检察监督

  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联网

  针对公安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制定了看守所、收容教育所等公安监管场所执法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公安监管场所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也健全完善了提讯体检、患病在押人员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等制度规定,同时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监所执法的法律监督。

  记者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监区看到,走廊里、每个监室内都备有检察信箱,被监管人员可以通过信箱直接向驻所检察官反映问题,信箱只有驻所检察官才能开启。

  除此之外,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还严格落实了被监管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在押人员如需反映监室内管理及诉讼等情况,提出约见请求后,看守所立即安排约见,且无权过问在押人员与检察官的谈话内容。

  潘绪宏说,种种举措都是为了充分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司法诉讼权益,同时也主动增强了公安监所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自觉性。

  完善公安监所的检察监督机制一直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努力的重点。公安部与最高检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实行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决定将看守所执法信息和监控设施与驻所检察室联网,方便检察机关实时监督和全面监督。

  为加强刑事羁押期限监督,2009年,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久押不决案件集中清理,2010年又继续推进这项工作,坚持分级负责,逐件清理。对羁押时间较长的,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

  同时,最高检还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集中力量监督纠正牢头狱霸、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滥用械具等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积极推进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刑罚执行和监管动态,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情况的同步监督、动态监督和实时监督。

  派驻检察室则建立健全了日常巡视检察、监管事故检察、重大监管事件报告监督、与监管场所联席会议、检察官信箱、在押人员约见派驻检察官、派驻检察官与在押人员谈话和检务公开等工作制度,规范了派驻检察人员日常检察的内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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