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对我国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
和医疗保障的几点思考
民生智库发布对农村老年人群调研结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但突然来袭的新冠疫情,使得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年人的生活雪上加霜。为此,民生智库老龄研究中心结合多年研究经验,针对农村老年人群亟需解决的基本生活、因疫致困、延缓治疗、心理健康等六大问题,提出保障基本生活和医疗的几点建议,希望全社会给予较为弱势的农村老人群体更多关爱与帮助。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一)新冠疫情对老年人群的打击更大
据中国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机制流行病学组发布的最新研究结果表明[1],在统计的全国累计确诊的44672名病例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3909位,占比达31.2%,远高于2019年底全国18.1%的人口老龄化率。而在全国1023位死亡病例中,老年人就有829位,占比达81%。因此,针对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表1 全国老年人新冠肺炎确诊及死亡情况
资料来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20,41-2)
(二)新冠疫情对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用品采购、医疗保障以及农业生产等刚需服务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利影响
1、收入减少
据民生智库近期开展的一项调查,因疫情影响农村老年人的劳动收入以及来自于子女的资助收入均受到了很大影响。疫情期间,高达61.7%的农村老年人表示其劳动收入(做农活或打零工)因疫情的隔离或封闭而受到了影响,而34.4%的受访者表示其获取的子女资助也大幅下降(图1)。
图1 疫情期间农村老年人收入受影响调查 数据来源:民生智库
2、生活不便
调研发现,83.3%的农村老年人在食品、口罩与消毒用品的采购方面因疫情而受限,67.8%的农村老年人室外出行与活动暂时取消,同时,在上门家务、上门看病与护理、代收代购、送餐助餐等方面也需求强烈(图2)。
图2 疫情期间农村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调查 数据来源:民生智库
3、医疗受限
在医疗服务方面,36.3%的农村受访者表示其定期复诊、慢病药品取拿、成人尿布与褥疮垫等采购受到了影响,。其中,高达40.5%的老年只能“暂时硬撑”(图3)。
图3 疫情期间农村老年人医疗服务和医疗用品采购受影响调查 数据来源:民生智库
4、心理压力大
疫情也严重影响到了农村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在调查中发现,农村老年人普遍担心自己的生活物资、药品供给以及农作生产等,进而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据调查,因疫情而感到“很焦虑不安”的占到9.0%,而感到“焦虑不安”的合计占到55.5%(图4)。
图4 疫情期间农村老年人心理变化调查 数据来源:民生智库
(三)多措并举,党和国家通过政策“组合拳”有效降低了新冠疫情对老年人的影响
自1月下旬新冠疫情大爆发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年群体的身心健康,多措并举降低疫情对老年人的影响,先后发文或部署近30项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外防输入,内防感染”、“外防输出,内防扩散”,以及提高全国老年人应对新冠疫情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等工作(附表),全面提升了疫情期间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风险规避水平以及各地老年人的抗疫能力。据相关报道,自疫情以来,除武汉市爆发养老机构聚集性疫情以外,全国其他地区的养老机构都是“防输入”、“防感染”的总体态势。
但从附表可以看出,总体而言,目前,国家的政策与部署重要主要集中在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等民政兜底保障对象方面,两者分别有17项和2项针对性很强的政策,而对散布于机构外受疫情影响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因疫情而致贫、致困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老年人的关注不够。
二、建议采取措施解决六大问题
基于我国农村老年人众多、养老服务资源分散的现状,结合扶贫攻坚、救助帮扶和新冠疫情,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当前存在的六大问题。
1.建立健全针对性应急保障体系,解决基本生活医疗问题
尽快建立健全针对特殊时期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应急保障体系,并直接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该体系可由国家应急管理部牵头,民政部、卫健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共同参加。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在国家或某一区域出现重大灾情或疫情并采取相应的应急等级的情况下,同步启动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应急保障体系,通过积极协调企业生产和组织点对点的物流服务,必要时可动用国家战略储备,确保当前及今后特殊时期农村老年人生活和医疗的刚需不被阻断。
2.采取应急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因疫致困问题
高度重视因疫情而新增致困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及时采取临时性的应急救助或帮扶。当前,除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以外,其他各地陆续复工复产,民众生活也正逐步恢复正轨。为此,建议在严格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机构外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排查和关爱工作,尤其是摸底排查和遴选出因疫情而陷入困境的非传统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之外的新增老年人。同时,根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疫情期间城乡统筹和区域协作,专项投入必要的财政资源下沉城乡社区,建立健全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救助和心理关爱体系,探索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创新“无接触”智慧化方式,解决信息采集问题
创新困难老年人“无接触”信息采集方式,加强智慧化和动态化管理。疫情期间,传统的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模式受到了很大挑战。建议在总结推广各地困难群众信息采集方式创新的基础上,采取远距离、非接触方式,比如电话询问、APP/小程序或利用大数据等方式。同时,加强民政、卫健、人社、农业、公安、残联等各部门数据库的资源整合和集成,充分利用村干、专干或农村老年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简化信息采集流程,加快老年人口信息化管理的进程,实现信息处理的智能化,构建便捷、开放的困难老年人信息动态登记系统。另外,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比如对疫情严重的地区或采取严格管控措施的乡村,允许地方把临时救助的审批权限直接委托村两委来实施。
4.分类分级恢复生产生活,解决春耕农忙问题
当前,各农村地区的疫情也有所好转且春耕农忙季也正陆续启动,建议分类分级启动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农作生产活动。对无确诊病例县(区)以及其他低风险区域和中风险区域的乡村,可在确保农村地区疫情安全可控的情况下,逐步恢复农村地区非聚集性居家和村内外的生产生活活动;对于疫情风险较高或采取较为严格管控措施的乡村,可利用农村老年协会、乡村专干或指定乡村生活超市负责粮油米面、蔬菜水果等基本生活用品的代买代取代收(免费或合理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对于各类乡村,都应恢复老年人与农作场地之间的正常活动,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可开展农作生产。
5.开通医疗特需绿色通道,解决病情“暂时硬撑”问题
对于无确诊病例县(区)以及其他低风险区域和中风险区域的乡村,可在确保农村地区疫情安全可控的情况下,有序开放乡村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对于疫情风险较高或采取较为严格管控措施的乡村,应开通特殊绿色通道,包括120救护车可直接进村接送、指派或委派村医务室工作人员代买代取医疗卫生物资,确保自理老年人、慢性病老年人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看病、买药、救急等需求,解决“暂时硬撑”的问题。
6.提供危机干预疏导,解决心理健康问题
建议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新型冠状病毒、流感等疾病的科学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疾病鉴别力和防范能动性。同时,可组织有关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者等,在疫情期间向农村老年人开通心里辅导热线,积极为已识别及其他有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支持。
附表 2020年1月下旬以来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梳理
(不完全统计)
政策文件或相关部署 |
主要发文机构 |
发文时间 |
关注养老机构 |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的通知 |
卫健委 |
2020年1月22日 |
√ |
养老服务司关于在养老服务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 |
民政部 |
2020年1月23日 |
|
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 |
2020年1月28日 |
|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
卫健委 |
√ | |
给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
全国老龄办 |
2020年1月28日 |
|
疫情比较严重地区养老机构应设置隔离观察室 |
卫健委 |
2020年1月29日 |
|
加强养老机构防控是目前的首要工作 |
民政部 |
2020年1月31日 |
√ |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老年人版、养老院版) |
卫健委 |
2020年2月2日 |
√ |
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 |
民政部 |
2020年2月7日 |
√ |
建议有条件老年人暂缓回到养老机构 |
民政部 |
2020年2月10日 |
√ |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调适指南(含老年人等) |
卫健委 |
2020年2月10日 |
|
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
2020年2月14日 |
|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 |
国务院 |
2020年2月15日 |
√ |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 |
2020年2月17日 |
√ |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 |
2020年2月21日 |
|
养老机构(老年福利院)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
国务院 |
2020年2月24日 |
√ |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卫健委 |
2020年2月24日 |
√ |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的通知 |
民政部 |
2020年2月25日 |
√ |
召开视频会议研究部署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
民政部 |
2020年2月26日 |
√ |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 |
2020年2月28日 |
√ |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类精准做好工作的通知 |
卫健委 |
2020年3月2日 |
√ |
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 |
民政部办公厅 |
2020年3月4日 |
√ |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 |
民政部办公厅 |
2020年3月6日 |
|
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 |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
2020年3月6日 |
|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
2020年3月6日 |
|
关于印发《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
民政部办公厅 |
2020年3月6日 |
√ |
关于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的通知 |
民政部办公厅 |
2020年3月8日 |
|
关于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进一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积极作为的通知 |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
2020年3月13日 |
注:上述政策梳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民生智库整理
[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2020,41(2):14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