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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剖析药品“降价死”

浏览:667 发布时间:2011-03-16 09:27

    药品价格管理正在酝酿变化。今年,将有一批基本药物实行国家统一定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部分经过多次招标、价格稳定、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品种,国家发改委将会研究制定国家统一价格,从而避免企业恶性竞争可能带来的质量风险,“现在正在研究如何遴选这些药品品种,今年肯定会选出一批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

    目前,基本药物实行的是国家限价政策,由国家发改委规定其最高零售价格。在各地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中,中标的基本药物价格并不一致。

    按照目前的基本药物招标办法,所有基本药物招标实行双信封制,参与竞标的企业要先通过技术标也就是药品质量关的审查,然后才能进入商务标的竞争。在商务标的竞争中,最大的竞争砝码就是价格。

    这样的招标方法曾被不少医药协会和药企批评,认为造成了药厂恶性竞争,造成基本药物质量隐患。

    “如果部分基本药物实行国家统一价格,今后基本药物的招标将从双信封变成单信封。药厂将有望从价格竞争转变成质量、服务竞争。”宋大才说。

    不仅基本药物定价机制在发生变化,本月底,今年首次药品降价也将拉开帷幕。

    药品“降价死”是否假象

    从3月28日开始,将会有162个品种的药品正式进入降价通道。

    这162个品种主要是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涉及近1300个剂型规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这个消息公开后,一些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抱怨,一些外资药品生产企业有意见,公众则怀疑,这样的降价能否真的减少药品支出。

    在以往药品降价过程中,一降价就导致廉价药消失的说法颇有市场。

    “药品降价是否真的会带来‘降价死’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带着这个问题多次去药店进行了解。结果发现,由于政府降价,供货商与零售商之间需要重新协商供货价格,从而会造成临时性的药品下架现象,但很快都能恢复供应。这种现象往往集中发生在降价前后,容易让人形成“降价死”的印象。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降价药品整个退出市场、没有人生产的说法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即使消失,也是个别品牌消失,或者市场发生了转移。

    一个用来否认“降价死”的例子是头孢曲松注射剂。该注射剂上世纪90年代卖100多元,经过政府多次降价后,现在市场价格一般也就三四元,但每年仍然有几亿元销售额。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这种例子不在少数。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一直在关注廉价药品消失的问题。2007年,曾专门委托一家研究机构对2002~2007年间媒体报道的200多种所谓“因为降价造成短缺或消失的药品”进行调查,结果发现,95%的“被短缺”药品依然在正常销售,剩下5%的药品则是由于药品的正常更新换代被替代,基本上没有发现因为降价造成的药品消失。比如在大医院可能买不到的青霉素,其实在农村等基层市场用得非常普遍。而一些药品降价后,放下身段转战基层市场,对于收入比较低,原来用不上这些药的群体不完全是一件坏事。

    对于很多人反映对降价“没感觉”的问题,他认为,这些年国家发改委连续降药价对缓解看病贵是起到作用的,毕竟把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压低,对招标采购等各个环节的药品价格都起到了下拉的作用。但是不同人群对药品降价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很少吃药的年轻人,对具体药价往往不熟悉,因此对药品降价当然也没感觉。对那些慢性病患者来说,长期使用同一种药品,对降价的感受会更明显。

    不可忽视的另一个问题是,尽管药品价格被拉低,但在实际用药过程中,还是会有变相阻止低价药的现象。比如,医生会转而开出没有被降价的同类药品。

    这个问题在公立医院改革尚未完成的阶段,似乎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这一点,也正是国家发改委药价管理部门的无奈之处。

    “客观说,药品调价只是治标之策,要真正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分开来实现。”国家发改委的工作人员表示。

    降药价,企业会不会亏钱

    3月4日,“声音·责任——2011医药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国20家医药行业协(学)会与不少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出席。

    坐在这些行业协会与药品企业面前的,是来自国务院医改办、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药监局等药品管理相关部门的代表。

    有意思的是,几乎所有的药企代表都在抱怨,招标把药价压得太低。

    河南一家药企的老总在座谈会上公开表示,自己公司有多个产品进入了国家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现在药品招标的技术标大家都能达到,到了商务标,就是拼价格,价格不是不应该降,而是不能低的离谱。”

    这位药厂老总的话引起了现场所有药厂老总的共鸣。有企业表示,现在不参加招标是速死,因为不参加招标就失去了大块市场;参加了招标则是折腾死,因为必须不断压低价格。

    有企业甚至表示,如果招标再压低价格,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就要受到影响。“医改是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应该政府埋单,不能让企业贴钱。”

    这样的发言,让很多人觉得,我们的药价是不是真的太低了?但另一个事实是,这么多年并没听说哪家药企因药价降了破产倒闭。

    3天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发布消息,将从3月28日起降低162个品种药品的价格。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对药品价格实行必要的监管是各国政府普遍采取的一项措施。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支出,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药品价格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次药品降价并非针对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大量外资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也被列入降价名单。

    就在国家发改委发布降价消息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简称RDPAC)很快回应:降价不是降低医疗卫生费用的唯一手段,建议下一步价格调整应采取分批、分阶段逐步调整价格的措施。

    药品价格管理该怎样改

    药价是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价格改革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国家发改委降低药价透露出的一个重要信息是,价格调整、管理的方法在改变。

    从价格调整的结果看,降价的药品被区别考虑对待。日费用高的药品降价的幅度大,日费用低的药品降幅低或者不降价。在专利等创新型药品的价格上,降价也被控制在一定幅度内。此外,还取消了一部分药品的单独定价权,缩小了其与统一定价药品间的价格差异。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降价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并区分不同情况,突出了重点。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减轻患者负担,同时也不挫伤药品生产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拿出《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委托中国价格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等七家协会收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是针对药价虚高做出的动真格的一招。依据征求意见稿,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列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除了零售价,药品的出厂价和流通加价也将成为政府监管的对象。

    外资药的超国民待遇也在这个征求意见稿中被减少,原研药单独定价概念被淡化。

    不过,就在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出现了“天价芦笋片”、“新进医保目录药品突击涨价”等问题。这个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并没有如期出台。

    国家发改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已经基本成熟,正在按照医改工作的整体要求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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