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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反腐败国际合作应向纵深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654 发布时间:2011-04-15 15:06

本报记者  胡亮

    本周,驻华外交官应邀走进了“神秘”的中共中央纪委。4月12日上午,中央纪委首次举办以“走进中共中央纪委”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开放对象是40多个国家的近50名驻华高级外交官。

    根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的权威消息,这些受邀的驻华外交官,分别参观了中央纪委新闻发布厅、宣传教育室、法规室、案件审理室,观看了中共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成果展,并与中央纪委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中央纪委本身就是党进行内部管理的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执行党的政策的基本情况,监督和检查的对象都是党员干部。中央纪委在更大意义上是一个政党的内部监督管理机构,并不和老百姓有多少直接联系。中央纪委邀请近50名外交官参观座谈,让他们实地了解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管理机构是如何运作的,此举显然体现了党和国家致力于推进党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的诚意,是进一步推动反腐败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举措。”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肖鸣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评述。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是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出台以来,中国腐败机制建设的关键一步。据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与近80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还与埃及、波兰、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把双边交往纳入了制度化轨道。

    这一过程的标志性事件是2005年中国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专家组与美方建立起联络机制、定期磋商机制以及信息交换机制。

    事实上,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直接体现了中国反腐败工作发展的新特征。从曝光的案件来看,现在高级官员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肖鸣政注意到,“那些高级别的贪官,大都将子女送到了境外,或者与不法商人的勾结多在境内进行、境外运作,所以需要反腐败的国际交流合作。”

    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刘长敏建议,在这样的规划下,国际交流合作应向纵深推进。“从去年开始,中国积极参与了亚太地区的反腐败行动计划,还在积极推动APEC框架内的反腐败交流与合作。这些都需要具体机制和协议来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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