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阳县纪委查取了一起套取中央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及私设小金库案,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目前,全案终结,原县水利局局长唐华生因受贿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他涉案人员分别受到不同惩处。据了解,该案是祁阳县纪委近年来查办的重大案件之一,成为永州市纪委的精品案件,其中立案检查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该案是祁阳县纪委书记邓群交流任职以来查办的第一起大案,显现了市、县纪委书记交流任职所带来的良好效果,获得了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例行检查现端倪
2010年3月1日,祁阳县纪委在对县水利局例行财务监察时,发现该局存在虚增工程量,套取中央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及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之后,县纪委进一步落实,随即对原局长唐华生等人立案检查。经调查发现祁阳县水利局存在套取小型病险水库险险加固专项资金270余万元,套取水土保持、小农水专项资金90余万元,并私设六个小金库涉及金额304万元等问题。同时,县纪委发现县水利局局长唐华生、副局长奉立涉嫌受贿情况; 单位会计刘汉纯涉嫌挪用公款;县水利水建公司经理段明、谢长庚涉嫌行贿等犯罪事实,县纪委随后将上述人员移交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官商勾结套取中央专项资金
据祁阳县纪委介绍,该案呈现出几方面特点:主要领导带头腐败且涉案金额巨大:原局长唐华生一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达300余万元。他们利用小金库来私分滥发,侵吞国有资金,其中巧立名目,虚增工程量套取国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65万元,私设六个小金库敛财304万元。
滥用职权:原县水利局长唐华生独断专行,不与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以偿还病险水库项目部前期费用财政借款50万元(实际已在项目资金中偿还)为借口,安排副局长奉立、项目部邹沐阳与工程承包商商议,依靠虚增工程量来套取专项资金。其中从病险水库加固中套取272万元,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套取178万余元。并与局下属公司--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经理段明串通,在文明铺水土保持项目、浯溪镇陶家岭及樟树岭小农水项目中, 又套取资金93万元。
官商勾结:他们将套得的资金按2:8的比例,与承包工程的老板分成,其中20%归老板,80%归县水利局,国家的专项资金就这样流进了个人腰包。县水利局将分得的资金归入其私设的“小金库”,由唐华生等少数人掌控,任由他们挥霍及私分。唐华生等人共私设有“小金库”6个,总金额达304万元,并将套来的资金交由不同的人分管。其中刘汉纯保管着从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套取的资金109万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回扣4.3万元、资产管理公司利息10.8万元;段明保管着文明铺水土保持及小农水项目套取资金84.6万元;孙涛保管了火电厂改制套取资金35.6万元;陶丽艳保管人民电站冶炼厂租金、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管理费,以及停薪留职职工工资共50.5万元;潘市镇及龚家坪镇的两名站长分别保管着从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套取的5万元与4万元。
案中有案:县纪委在对水利局案件延伸调查过程中,发现八宝镇火田小学校长邓满发和羊角塘镇狮城村村干部刘发元、陈文英涉嫌贪污,龙江桥水库管理所长周建平涉嫌受贿,县纪委先后将上述人员移交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制度缺陥引当地高度重视
据记者调查,该案是祁阳县纪委书记到任后不足3个月就查办的第一起大案,显现了市、县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所产生的良好效果。该案因涉案人员级别低,金额大、人员多、时间长而发人深省。除犯案人员自身原因外,该案也暴露出了制度方面的一些缺陷。
1、权力集中,监督缺位。唐华生在县水利局任局长长达8年,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实行“家长式”管理,缺乏民主,导致群众不能监督,也不敢监督,局纪检监察机关也形同虚设。
2、有章不循、疏于管理。该局虽然建立了一套内部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常常被当作“装饰物”挂在墙上,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唐华生也知道“小金库”的相关规定,但他从2003年设立第一个“小金库”套取第一笔资金——火电厂改制资金30余万元起,陆续私设了六个“小金库”,金额达304万元。由于平时监管缺位,使唐华生等人心存侥幸,在2009年5月中央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的行动中,特别在自查自纠阶段,对单位存在的问题隐瞒不报,企图蒙混过关。
纵观唐华生的人生,曾有过踏实奋斗的经历:他从一名技术员、工程师、建设站副站长、农业开发办副主任、到内下管理局局长,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为县水利局局长,并曾为当地的水利事业做出过贡献。但他据此以“有才”自恃,认为自己有“功”而没有得到进一步提拔,导致心理失衡,信念滑坡。特别在他走上领导岗位后,应酬多而学习少,开始放纵自己,并逐渐沾上了打牌的坏习气。输钱后,他就从“小金库”拿,有时一输就是几万元。时间长了,“小金库”变成了他的小钱柜。随着地位和权力的变化,其信念发生动摇,他竟然产生了“堤内损失堤外补”、“仕途损失金钱补”的心理。他从最初的6000元红包不敢收,到后来的10万元、20万元也收得心安理得。
针对该案暴该出来的问题,祁阳县纪委作了深度分析并制定出台了相应对策和措施,这些措施和对策引起了祁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使其成为了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
祁阳县委县政府在汲取县水利局的教训后,专门出台了《祁阳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祁阳县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祁阳县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费用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祁阳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规范性文件,并建立和健全了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制度。这些措施的推出,不仅规范了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等流程,而且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干部交流制度的建立,对防止产生唐华生式干部因长期盘踞一地而形成绝对权力,具有重要作用。该制度规定了干部任职期限,规定“一把手”任职不得超过6年,同时对班子其他成员也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杜绝“小圈子”产生,从而保障权力运行在监督中。
祁阳县纪委在注重筑牢思想“篱笆”的同时,还在制度落实上下足功夫,加强日常监督,一改过去的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监督,让监督关口前移;并开展综合治理,对“小金库”做到不开口子,不留尾巴,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