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欠茅台500万元?贵州省人保厅欠茅台412万多元?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的其他应收款项中,前5名的单位中有民政部和贵州省人保厅,今天凌晨,这一消息一经网络转载,立即引发广大网友猜测,怀疑是酒钱。
针对上述猜测,上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负责人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在该公司2010年年报中的其他应收款项中提到的民政部欠500万元、贵州省人保厅欠412万多元并非酒钱。
●发现
民政部欠茅台500万元
从今天凌晨开始,关于茅台年报披露民政部和贵州省人保厅欠茅台公司多达900余万元的消息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
网上表格显示,茅台发布的2010年年报其他应收款项前5名单位中,有民政部和贵州省人保厅。
表格显示,民政部欠茅台500万元,贵州省人保厅欠茅台412万多元。
由于此前发生中石化“天价酒”事件,此消息一经转载,立即引发了网友的猜测,怀疑这是两部门的酒钱。
本报记者在茅台年报中确实找到了网上所提到的表格。
●回应
所欠款项不是酒钱
民政部的500万元和贵州省人保厅的412万多元真的是酒钱吗?
上午,茅台董秘办负责人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明确回应,年报中披露的这两笔应收款项并非两家单位的酒钱。
此负责人告诉法晚记者,2010年玉树地震发生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捐赠了500万元善款,并打到了民政部公布的捐赠账号上。而在编制年报时,公司还未收到民政部汇来的发票,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这500万元就先列入年报其他应收款项科目。
至于贵州省人保厅的412万多元,董秘办负责人告诉法晚记者,该公司在建设相关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向贵州省人保厅所属社保单位缴纳412万多元的保证金,用以防止拖欠参与项目建设的农民工的工资。而按照相关的财务和信息披露规定,这笔钱也是要列入年报其他应收款项科目的。 文/记者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