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作出更明确的规定。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均已制定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地方性法规,5个省根据新的村委会组织法修订了本省的选举办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修订之中。
这是记者今天从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在浙江杭州召开的部分省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开展了8轮以上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最近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从2008年开始,2010年已基本完成。全国村民平均参选率为88.7%,大多数省份村委会选举一次性成功率保持在80%以上。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为69.4%,与上届相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平均比例为38.4%,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为52.38%,与上届相比上升了近4个百分点。新当选的村委会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3.8岁,比上届降低1岁左右。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村委会成员达到52.25%,比上届提升了近11个百分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63%,与上届相比也呈上升趋势。女性村委会成员占21.53%,与上届相比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其中内蒙古、海南等地女性村委会成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3.5万名大学生“村官”当选村“两委”成员,其中还有一部分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成为村委会班子的新生力量。记者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