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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署打拐被救人员救助保护 形成全国联动

浏览:510 发布时间:2011-05-05 10:48

 

  民政部今天在京举行全国打拐被解救人员救助保护工作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全国打拐被解救人员救助保护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打拐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安置工作。

  救助管理机构要统一接收

  符合条件人员可纳入低保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指出,《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0)》实施以来,民政部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与公安等部门形成了良好的反拐工作联动机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帮助被解救人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的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不断加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组织反拐能力建设,提高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介入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预防、救助、安置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和保障了被解救人员的基本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被解救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窦玉沛表示,救助管理机构要统一接收公安机关打拐被解救人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救助,确保公安机关解救的妇女儿童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对年龄较小的婴幼儿,由儿童福利机构代养;对患有急病的危重病人,及时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自愿返乡的被解救人员,要视情予以返乡救助;对临时无法返乡的,要适当延长救助时限,开展延伸救助;对确实查找不到户籍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妥善安置。

  全力解救新疆籍流浪儿童

  救助站24小时接收中转

  对于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的照料问题,窦玉沛要求各省市民政厅要指定一个交通便利、设备完善,而且新疆籍儿童救助量比较大的救助管理站承担新疆籍流浪儿童跨省救助的任务。除一次性救助人数较多,经与新疆协商可以直接接送以外,被解救人数较少的不容易直接跨省接送的由统一的救助管理站负责中转和跨省接送。

  窦玉沛表示,要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的新疆籍流浪儿童。只要是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各救助管理机构必须一律接收,并做好接收记录和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拒绝。各指定救助管理站要24小时全天候接收中转来站的新疆籍流浪儿童,全力做好中转服务。

  他要求各地要针对新疆籍流浪儿童特点做好生活照料和教育工作,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合理安排适合儿童特点的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等活动,对受到伤害或出现心理问题的儿童,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行为干预和康复工作,要时刻关注儿童身体健康状况,突发疾病的要及时医治。(记者潘跃)

  延伸阅读

  公安部两年打掉4000多拐卖团伙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刘安成在民政部举行的全国打拐被解救人员救助保护工作视频会议上介绍,拐卖案件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涉拐矛盾突出的被动局面也得到了初步扭转,目前已经初步形成对拐卖犯罪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据介绍,在打拐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推动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各地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反拐联席会议制度,公安机关会同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等部门,严厉打击组织、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犯罪,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公安部在全国公开通缉的30名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已抓获29名。”刘安成说,公安部部署打拐专项行动两年来,全国共破获各类拐卖案件3万余起,打掉拐卖团伙4535个,抓获拐卖在逃人员5051名,打击处理拐卖犯罪人员3.6万余名。

  “拐卖案件边打边发,公安机关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儿童妇女的任务依然繁重艰巨。”刘安成介绍,有的犯罪团伙大范围、跨地区作案,拐骗、运输、贩卖一条龙,导致一些地方连续发案。在一些相对发达地区,非法收养儿童的需求依然旺盛,一些农村地区长期存在买媳妇的现象。拐卖犯罪活动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彻底消除,打拐反拐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记者潘跃)

  新疆承诺接回“流浪儿”不留空白死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今年确定救助保护新疆流浪未成年人为22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专门安排部署,积极与内地省市沟通对接,采取相应措施,接回在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全力保障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新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5个,初步建立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立体网络。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协调新疆各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责任制,逐级签订救助保护责任书,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7838人次,其中从内地接回3858人次。

  新疆流浪未成年人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逐步凸显,近年来渐成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这些流浪未成年人离开家庭,走出学校,被犯罪团伙控制流浪于各地,或是结伙扒窃,或是流浪乞讨,对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影响,也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影响了新疆形象。

  目前,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正在陆续被接回。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表示,将积极协调各省区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流浪未成年人信息交流制度,形成“双方互动,共同协商,密切配合,解决问题”的长效协调领导机制;建立救助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确定接返方案,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畅通安全、迅速有力,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部接回。(记者戴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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