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人事任免、处罚权力的中组部、监察部的介入,将使地方政府的用地神经,再一次绷紧
省级政府正面临在耕地保护领域前所未有的来自中央政府的“高压”。
时近2011年年中,国土资源部启动了对2010年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与往年不同的是,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进行考核的中央政府部门中,新增了中组部和监察部两个对官员任免、处罚权力的党政要害部门。
此外,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审计署也将参与到联合考核的工作当中。这是中国政府划定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以来,首次由党政六部门共同对这一指标进行考核。对于未完成考核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地方政府,以及确认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国土资源部官员称,将问责到底。
直指“任免”
5月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第13次部长办公会,这个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专栏)主持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定《2010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记者了解到,这份已经审定通过的方案表示,在对2010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的过程中,国土资源部将与农业部、国家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和中组部共同协作,“方案”也将由上述六部门共同签发。
5月5日上午,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他同时表示,在此之前,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考核一直是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与国家统计局进行联合考核,这一次监察部、国家审计署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是第一次参与这项考核工作,从而形成六部门共同考核地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的架构。
“如果中组部、监察部都参与这项指标考核的话,那意味着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完成,直接和官员的成绩考核挂上了钩。”知悉这一消息后,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向记者表示,之前监察部的直接问责主要针对的是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实际上是针对事件和个案进行问责,而中组部、监察部参与对耕地保护目标的考核,实际上意味着将对耕地保护机制的落实情况问责。
在中国党政权力体系中,中组部负责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的考核、调动与任免;监察部则负责对政府官员以及政府行为的监督。前者拥有实际上的人事任免权以及党内的处分权,而后者则掌握着对各级政府官员进行行政问责的权力。两者都与官员的考核评价、升迁任免直接相关。
在此之前,地方政府是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主角之一。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现本期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3.5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2.5万亩,其中耕地8.5万亩,立案查处本期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1.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8.3万亩,其中耕地6.5万亩。
在此前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对重点督办的典型案件通报中,该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就直言,案件和处理的突出特点,是对政府违法的行为也进行了严肃查处。而一直以来,国土资源部并不讳言,地方政府是违法违规土地案件的主要违法违规主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