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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土部门能遏止强征强拆吗?

来源:新华报业网 浏览:606 发布时间:2011-05-17 10:20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5月16日新华网) 
  国土资源部的紧急通知,再次凸现强征强拆行为在一些地方仍然阴魂不散,甚至愈演愈烈,变本加厉。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强征强拆强征强拆,然而一些地方却在扭曲的政绩观驱动下阳奉阴违。他们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干脆我行我素,。因为“土围子主义”的膨胀,国家政令被漠视。强征强拆已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甚至威胁到社会稳定。    事实上,群众是最通情达理的。他们并不是一概不配合征地拆迁;他们不满的抵制的只是既不公开,也不公平,又不公正的强征强拆。同是征地拆迁,有些地方因为公开、公平、公正贯穿全过程,得到了群众的认同。对群众来说,“三公”意味着自己拿到了一份“对帐单”,对照“清单”,不但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益,而且可以监督有关方面的所作所为。   
   今天有个“国际经验”常被引用: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就进入了矛盾凸显期,中国目前已进入这个时期。然而这又必须厘清两个问题:一是决非矛盾凸显期,矛盾再多再大也是天经地义的;二是有些矛盾与矛盾凸显期的固有矛盾无关。比如强征强拆侵害群众利益,从而引发群众的不满甚至对抗,与矛盾凸显期显然没有因果关系。强征强拆,一方面在积聚民怨、民愤,一方面本身又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线。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把手亲自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要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监督。但我也有担心,强征强拆都是地方政府主导的,仅靠国土部门能“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吗?    触景生情,不禁想到了这几年发生在地方环保部门的“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环保局长的“乌纱帽”攥在地方领导手中,即使环保局长在地方政府的“宁可呛死,不能饿死”中“顶得住”,他在局长的位置上却就“站不住”;而要“站得住”,就必须配合地方政府的“GDP为纲”,在环保这一块为涸泽而渔打掩护,或者至少要眼开眼闭。以此类推,“顶得住”的强征强拆的地方国土部门,自己“站得住”吗?    强征强拆是一些地方政府角色错位的投影。身子歪了,影子才歪。纠正歪了的影子,首先必须扶正身子。怎样“扶正身子”,关键是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一是绝不允许漠视法纪;二是绝不准自行其是;三是有令不行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不折不扣地按这个规矩办,强征强拆一定能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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