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9月30日,因为汶川地震全国共筹集社会捐赠款物797.03亿元(含“特殊党费”),其中全国共支出捐赠款物527.69亿元,尚结存捐赠款物269.34亿元。
昨日,审计署发布2010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审计公告显示,在尚结存捐赠款物269.34亿元中,有119.26亿元正随重建项目进度陆续拨付,150.08亿元将按恢复重建规划安排使用。
“尚结存的捐赠款物可以简单理解为,是已经安排了资金和物品的使用方向,但是需要根据项目的进度和安排,资金在逐步落实的过程中。”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王中信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灾后重建规划为三年,目前有结存的资金和物资是正常的。”
根据审计公告,民政部共接收捐赠资金50.67亿元,支出50.32亿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16家全国性基金会共接收捐赠款物84.28亿元,支出61.62亿元;全国共有4559.7万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缴纳“特殊党费”97.30亿元,已支出用于灾后恢复重建29.40亿元。
此外,北京、河北、山西等18个有援建任务的非灾省市接收捐赠款物386.94亿元,捐赠款物支出308.85亿元;内蒙古、新疆、青海等8个没有援建任务的非灾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接收捐赠款物28.63亿元,捐赠款物支出22.49亿元。
据了解,2009年,3个汶川地震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对1万多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其中,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先后组成17个审计组,对汶川等7个重灾县(市)及部分省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共计195个重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资金筹集分配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15个主要问题;向纪检机关移送案件1起,检察机关已立案逮捕并起诉2人,公安机关拘留11人。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去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京沪高速铁路等重特大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推动项目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责任编辑:朱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