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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晋州丨彻底解决这“烦心事”!

浏览:73763 发布时间:2026-10-30 19:48

“工伤已经认定了,之前住院用医保报销的钱怎么办?”“医保费用退回去了,工伤保险还能不能接着报?”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是不少工伤职工在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可能遇到的烦心事。

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往往需要第一时间住院治疗,而工伤认定、医疗费用结算和待遇支付却有各自的办理流程。有的职工住院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先使用医保结算,等认定结果出来后,又面临医保退费、工伤报销等问题。钱该由哪个基金支付?已经报销的费用怎么处理?后续待遇如何衔接?如果部门之间信息不畅,群众就可能在两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烦心事,民生事。

今年以来,河北省晋州市医保局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动与人社部门对接,建立工伤认定与医保结算信息共享协同机制,把过去由群众发现问题、主动申请处理,转变为部门之间共享信息、主动筛查、协同办理。

让数据多跑路,首先要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按照机制安排,人社部门定期向医保部门推送工伤认定信息,医保部门通过数据比对,筛查相关人员在工伤事故前后的医保结算记录,重点核查住院时间、疾病诊断、受伤部位、费用支付等情况。对发现的疑点,双方共同调取工伤认定书、病历和费用明细,逐笔核实费用究竟应由哪个基金承担。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对于核实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医保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参保人,解释为什么需要退费、后续如何办理工伤待遇,并协调人社部门做好工伤保险费用支付衔接。原本可能需要群众分别向两个部门咨询、准备材料的事情,现在由部门之间主动沟通、共同解决,尽量减少群众反复咨询、来回跑腿的麻烦。

一组数据,见证变化。

5月以来,晋州市医保局与人社部门累计共享工伤认定信息94人次,通过数据比对和联合核查,发现17笔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保结算费用。医保部门逐笔联系参保人员办理退费,并协调工伤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做好后续待遇支付衔接,既及时纠正了医保基金错付风险,也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群众发现问题后找部门”,到“部门主动发现问题、协同解决问题”;从“事后追回违规费用”,到“信息共享、源头防范基金错付”,改变的不仅是工作方式,更是服务群众的理念。

晋州市医保局真正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民生实效。用心服务让基金支付更加规范、部门衔接更加顺畅、群众办事更加省心。(张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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