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纪委“扳倒” 一名大嚣张检察长
万 城 一 剑
原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艺宁于月前在临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受审。陈艺宁曾担任郴州市北湖区及苏仙区副检察长,因涉嫌滥用职权及受贿罪而受审。据反映:陈艺宁以胆大妄为及作风霸道而著称,有“嚣张检察长” 之称;并因公开与他人争夺有夫之妇,被人打掉两颗门牙,从而爆出当地最大丑闻。虽然其职务无法与当地最大贪官李大伦、曾锦春相提并论,但他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不亚于当年李大伦与曾锦春。
囂张检察长“落马”
陈艺宁于2011年8月29日被郴州市纪委、监察局“双指” ,然后移交司法处理。“陈艺宁落马,完全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其最大特点就是胆大妄为,什么事都敢干,作为一名区里的副检察长,如果不是因为他过于胆大妄为而引起民愤,郴州市纪委、监察局断不会亲自动手” 一位当地公务员如是说。据了解:在发生李大伦与曾锦春案件之后,郴州市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吸取教训,把反腐倡廉工作当作第一要务来抓。特别其“限制自身权力”、“规范权力运行” 措施,令当地政治生态焕然一新,其经验还获得中纪委及贺国强书记肯定。
按照常规,查处陈艺宁这类干部,本属于区纪委的职责范围,如今市纪委直接介入,可见陈艺宁案非同一般。事实上,郴州市纪委在“规范权力运行” 之后,行事作风异常谨慎,严格按照程序,尤其在对待陈艺宁案上更是如此。据了解,陈艺宁还是一名非党员干部,郴州市纪委在行动之前,采取了组织措施。首先通过苏仙区委和市检察院,将陈艺宁调离副检察长岗位,转任苏仙区经济局副局长。然后将其“双指”, 并确定该案由市监察局负责。这不仅保证了办案质量,而且让办案程序也十分流畅、合理。
当地群众反映:尽管陈艺宁此前曾遭到大量群众举报,并引起纪检、监察部门重视,但如果不是一次特别事件,也许陈艺宁落马还没有这么快。原来,陈艺宁欺男霸女,插足他人家庭,并公开与他人争夺有夫之妇,被人在办公室打掉两颗门牙。此事轰动了整个郴州市,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影响,这直接导致他快速落马。
其实,陈艺宁在8年前担任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时,就因为连续三年考评不合格,被免去副检察长职务,调北湖区司法局任副局长。一年之后,陈艺宁通过关系,调任苏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据说陈艺宁动用了多种关系,其中包括腐败分子曾锦春的关系,故当地群众称其为曾锦春的余孽。陈艺宁调任苏仙区副检察院之后,不仅旧习不改,反而自恃关系过硬,大搞钱权交易。他利用分管刑检之机,大肆贪赃枉法,私放嫌犯,并将黑手伸向矿山,捞取大量不义之财。这激起了民愤,导致举报不断。据当地群众介绍: 陈艺宁落网之后,当地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就连他亲生父亲都莫不如此。他父亲曾公开讲:如果陈艺宁得不到查处,那社会就不正常了。据原郴州市皇朝家俬城老板王祥堂反映,当地有30多名群众找王祥堂反映情况,要王祥堂牵头共同举报陈艺宁。
陈艺宁的“落马”, 再次应验了一个真理————上帝若要他灭亡,必让他先疯狂。
“三玩”检察长
陈艺宁最大特点就是善于“玩权力”。根据临武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陈艺宁从2005年到2010年担任苏仙区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涉嫌受贿金额达29万元。
2006年4月16日,何良忠、何卫东、何万友3人,因涉嫌“六合彩” 赌博活动而被苏仙区公安分局刑拘。陈艺宁收受何良忠1万元贿赂后,找公安机关说情,为其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并帮何良忠等3人从公安机关要回9万元暂扣款。作为交换。陈艺宁再次从何良忠3人处收受23万元贿赂。其中2万元他留作自用,其余21万元存入其养父银行帐户。
2009年12月,陈中生因涉嫌组织网上“六合彩” 活动,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于2010年1月7日移交苏仙区检察院。陈艺宁在受贿5万元后,向办案人员打招呼,将其放掉。检方起诉书显示,以上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应追究刑事责任。可在陈艺宁贪赃枉法下、所有嫌疑人全部逃脱了法律制裁。
据一名参与办案同志透露,陈艺宁“玩权”技艺之娴熟,几乎到了出神入化境地。陈艺宁曾利用职务之便,帮当地一名周姓矿老板打赢一场官司。作为回报,陈艺宁从矿老板处获得矿山股份,并得到约680万元“利润”。该矿老板有一名外甥何华,也是该公司一名股东,与陈艺宁发生矛盾。何华某便以陈艺宁行为不合法为由,警告陈艺宁,并发短信让其付50万“私了” 。
陈艺宁在受到“敲诈” 之后,非但毫发无损,反而还获得意外收获————原来陈艺宁利用职权,将何华投进监狱,并使尽手段进行“收拾” 。与此同时,他还向何华抛诱饵——“免于起诉”。这不但让何华推翻了原来指控,为陈艺宁“漂白”身份,而且还让何华为他“贡献”了13万元现金, 可见其“权术“之高超。
令人疑惑的是,这一事实并没有被检方提起公诉。
陈艺宁另一特点是玩女人。据当地群众反映,陈艺宁追逐女色的本领及疯狂劲,简直令人叹为观止。他长期包养情人,并出资为一名邓姓女子开了一家酒店,还利用职权找一些老板去消费,以讨红颜欢心。
陈艺宁不仅能蒙骗一些涉世未深的少女,令湘南学院一些女大学生上当受骗,而且还骗到了一些有钱有地位的“有夫之妇”。
据王祥堂介绍,王祥堂妻子与陈艺宁同属于苏仙区政协委员。陈艺宁得知其是香港籍身份后,特别是知道她是当地著名企业老板娘后,向她大献殷勤,并炫耀其本领。他不仅吹嘘自己有权“放人”,而且还能“整人”,并从中赚钱。他将“收拾” 矿老板外甥何华的经过描绘得活灵活现,并向她炫耀自己还经营矿山,有丰厚家产。该老板娘开始还将祥细情况告诉丈夫王祥堂,后在陈艺宁不断诱惑下,与陈艺宁走到一起。
据王祥堂提供的电话清单显示,从2009年10月12日至2010年2月28日,陈艺宁与该老板娘在4个月时间里通话达292次,平均每天通话2至3次,其热络缠绵程度堪比初恋情人。
王祥堂在蒙受奇耻大辱之后,与妻子离了婚,并怒气难消地找陈艺宁理论。他找到陈艺宁办公室后,遭到陈艺宁呵斥,让他“滚出去”。特别是,陈艺宁还用尖刻语言激怒王祥堂,“昨天你已离婚了,现在我承认搞了你老婆又怎么样?你又敢怎么样?”受此刺激之后,王祥堂才在激愤之下与陈艺宁大打出手,并将陈艺宁两颗门牙打落。一名副检察长, 为了争夺有夫之妇而被人打落两颗门牙,这在当地成为笑柄。
据当地群众反映:陈艺宁还曾高调介入当地多个家庭,勾引女主人。几个家庭因他插足而破裂,王祥堂家已是第7个。他甚至还色胆包天地插足到当地一位领导家庭,令其家庭解体,可见其“玩女人” 之嚣张,到了何等地步!
陈艺宁还有一大特点,就是“玩金钱”。 他不仅大肆贪赃枉法,而且还依仗权势,强占多家矿山股份,从而大发横财。他参股资金几乎不用自己“掏腰包“,而是向矿老板“借来”的。一张陈艺宁在2008年8月9日出具的“借条”,显示他曾向一名唐老板借资200万元;另一张2010年10月21日出具的《证明》,则证实陈艺宁在某矿山“投资入股”300万元。据当地群众反映,这还仅仅是冰山一角,陈艺宁至少涉嫌“要挟”了5名矿老板。他靠这种“无本生意”, 或“一本万利”生意,而家财万贯。据反映,他目前在郴州市的房产就有七、八套,并拥有一栋5层楼房,至于其它财产,谁也无法厘清。
陈艺宁对金钱的贪婪,简直到了无耻的地步。发生“打落门牙” 事件之后,作为一名副检察长,这本是件丢人现眼的丑事,可他却视作发财的大好机会。根据当时伤情,其所得赔偿费应在10万元之内。况且,当时郴州市检察院的意见是:在民事赔偿上要适可而止,金额不要超过10万元;要尽快平息事态,消除影响。可是,陈艺宁根本听不进去,他仗着副检察长身份,责令苏仙派出所立案,并大施淫威,疯狂折磨王祥堂,多次转移其羁押地点。
原来王祥堂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同意多赔钱以期能适度减轻刑责,可这被陈艺宁视作发财机会。他厚颜无耻地将“丑闻”当成“生意” 来做,与王祥堂讨价还价。在王祥堂同意赔付60万元之后,这本来远远超出了赔偿标准,可他仍不满足。他居然狮子开大口————提出了200万元天价赔偿款。这自然遭到王祥堂拒绝,陈艺宁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他本来认为自己“法力无量”,,可法院并不支持他的无理主张,最后只判赔8万多元。
据了解,陈艺宁被打之事,由于发生在检察院内,当时知道的人并不多,但他自己要闹腾————起诉王祥堂诽谤罪,并再次索要200万元,但宜章县法院并不支持,宣告王祥堂无罪,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丑闻就象插上了翅膀,最后传遍了整个郴州城。
余孽未清,民怨难消
陈艺宁在司法领域浸淫多年,并长期身居要职,不仅精通法律. 而且善于隐匿证据,. 所以要清查其犯罪事实还非常困难。据群众反映,目前检方提起公诉的部分,只是其罪行的冰山一角,还有大量有待进一步深挖。
当地村民陈志强、陈峰提供的《控告书》, 显示陈艺宁在陈和平死亡案中,涉嫌贪赃枉法,其程度令人吃惊。
2007年11月17日,苏仙区3名农妇在割草时不慎踩断了武广铁路工地水管,遭人抢夺镰刀,其中黄娥英受伤流血。陈和平不满意妻子黄娥英只得到200元医药费,于是率其弟陈诚、儿子陈志强、侄子陈峰等5人, 再次赶到工地要求赔偿。当时,陈诚一个人到办公室找负责人莫章宁评理, 其余4人在屋外空地上等候。始料未及的是,这屋外4人竟然遭到突然冲出来的几十人袭击。其中陈和平死亡, 陈峰五级伤残,陈志强轻伤。
根据苏仙区法院《判决书》描述,“赵德凤、李治祥、赵元国等几十人,头戴安全帽,手持铁棍冲到空坪,对陈峰、陈志强、陈和平、陈超进行殴打”。在此之前,工地负责人莫章宁“认为村民还会再来,要求民工注意防范”。施工队长王才军于是“打电话给赵德凤等人,通知他们从另外两个工地带工人过来准备打架。其中刘仕昌还准备好了打架的钢管和铁棍”。
显然,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行为,其中莫章宁、王才军具有主凶嫌疑。同时,公安机关也将王才军列为主犯,并在2009年5月通过“追逃”将其缉拿归案。
在案件移送检察后,陈艺宁却派人找受害人家属说:“公安机关抓获了一个在逃嫌犯,已移交到检查院。由于证据不足,检察院可能起诉,也可能不诉。该人愿意出钱,希望你们不再追究。否则,你们将什么都得不到。”
这虽然遭到当事人严词拒绝,可是陈艺宁全然不顾。他利用分管副检察长职权,把持案情,欺骗检委会,最终对王才军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这样一起“一死两伤”大案,在陈艺宁操作下,居然成了没有主犯的荒唐案。
根据法院《判决书》,该案最后以赵德凤、李治祥等5人分别获得5年至1年不等徒刑而收场,且全部按“从犯”论处。这一明目张胆的枉法行径,不仅令受害人家属悲痛莫名,而且让当地群众愤慨,就连办案干警也十分不满。 一位办案干警透露:公安机关抓捕王才军费了相当大功夫,但案件到了陈艺宁手里后,所有成果都打了水漂。该干警透露,武广铁路工地为处理这起死伤案,共花了300多万元资金,而真正用于安置的资金才79万元,其余200余万资金不知去向,陈艺宁具有重大受贿嫌疑。
目前,陈艺宁虽然已在法庭受审,但由于其余孽未清,因而民怨难消,尤其在陈和平-案上群众反应强烈。据反映,这主要是莫章宁、王才军目前不知去向,侦查机关无法找到他们而令追查作罢,导致陈艺宁在该案中的罪行没有被起诉。
当前群众强烈要求查清此案,让这一荒唐怪案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