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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福建省委秘书长陈少勇受贿819万一审获无期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浏览:178 发布时间:2010-01-19 08:47

原福建省委秘书长陈少勇受贿819万一审获无期
资料图片:陈少勇

  据新华社电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理查明,陈少勇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期间,索取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

  2008年7月,陈少勇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2009年1月被“双开”。

  案发后,陈少勇退缴全部赃款赃物。

  谈及陈少勇,被访人士往往以“色”字开头。民间嘲其为“猪哥勇”(福建方言,意即好色之徒)。陈少勇早年有“森林公园事件”,在福建政治圈众人皆知。陈少勇在团省委任职期间,与福清市团市委一名女官员在福州市森林公园幽会出格,被保安人员当场拿获。

  在团省委供职7年后,陈少勇调任莆田市委副书记。陈在莆田的仕途共计10年,其间曾一度失意。知情人回忆,在他担任莆田市政协主席一职后,许多人以为陈的政治生命就此结束,未料想,陈旋即东山再起,再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少勇接任宁德市委书记后,问题爆发。2003年,宁德大小官员“落马”十余人,但陈少勇却毫发无损。2005年5月,陈少勇从宁德市委书记升任省委常委、秘书长,时年50岁。回顾陈少勇的仕途经历,其官声不佳,又无出色业绩,却屡获拔擢,数位福建老官员表示至今不解。

  陈少勇案的最终突破口,源于在宁德为女企业家郑少清违规批地。郑少清原籍福建福安市,生于1960年代后期。郑20岁出头时嫁到香港,回乡时已成为港商,常年在福州活动。

  郑少清之夫于1980年代创办的洁任集团,是福建省首家外商独资集团公司,下辖6家子公司。1993年,其夫病故,郑少清接手,手中一度握有16家企业,总资产9亿多元。多位知情人士称,郑少清与陈少勇关系亲密。

  2003年12月12日,郑少清又成立鑫宏达集团。一位原鑫宏达集团高层人士确认,重汽专用车项目的落户及土地的获批,陈少勇均有协助。

  除了与郑少清相关,陈少勇案尚有多处事由。有知情者称,陈少勇妻子因走私被查,陈少勇亦有牵涉。

  综合新华社、《财经》

  简历

  1955年12月生,福建龙海人,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1974年9月起在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1977年08月,先后为福建省龙海县一中教师、政治处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共青团龙溪地委干部、学校部副部长;1987年09月,任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1992年11月,任莆田市委副书记(正厅级);1994年06月,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1998年08月,任莆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政协主席;1999年12月,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2002年05月,任宁德市委书记;2005年05月,任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11月,当选为省委常委。

  2008年07月,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责任编辑:朱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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