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媒体收到来自浙江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阳泉日昱城项目农民工代表的联名《情况反映》,称山西阳泉市大都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事。他们在2015年5月与阳泉大都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日昱城14#住宅楼、地下车库》、《日昱城1#住宅楼、公爵一号人防车库》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随后公司立即组织管理人员和班组进场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了14住宅楼、公爵一号车库、13#楼挂墙、13#楼护捕桩等工程的交付。至2017年10月底共完成产值6500万元,同时他们公司项目部也深陷日昱城这个泥潭,直到目前为止大都会公司欠他们公司工程款1800万元,其中有工人工资920万元。期间,公司项目部下属的班组和工人多次去大都会公司、阳泉市劳动局讨要工资,但始终没能解决问题,大都会房产公司都以“公司资金紧张,过一段时间再说”或“等公司有钱了马上安排”来推拖。
收到《情况反映》之后,本媒体非常重视,因为,农民工问题无小事,立即派记者赴阳泉调查了解情况。得到的结果是农民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在山西阳泉,工程负责人对记者说,大都会房地产欠薪到现在,又马上要过年了,工人吵闹的厉害,我们是工地上也不敢去,家也不敢回,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了,实在没办法了。
来自四川乐山的王师傅一脸愁容,说:“我真的搞不懂,我们盖好了楼房,开发商已经把房卖出去了,为什么我们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开发商就是不给,这上哪里去说理呀?家里的老婆孩子还等着钱过年哩。”
从河北来到阳泉的孙师傅眼里含着泪,告诉记者,他老伴儿急等着钱看病,一个儿子在读书,经济上根本帮不上忙,眼看着这一年干活钱拿不回去,他老伴的病怕是没希望啦。
负责项目施工的秦先生表示,我们了解到国家发过这样的文件,就是要求像大都会这样的开发商,在开发建设前,要交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来保证我们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知道大都会房地产公司是否缴纳了这样的保证金,阳泉市相关部门是否按规定向大都会房地产公司收取保证金?
在阳泉市住建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知道农民工欠薪的事情归哪里协调负责,后来他们说是阳泉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个项目。于是记者来到阳泉市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称农民工欠薪由人社部门协调管理,这样记者又到了阳泉市经济开发区的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了解情况。该部门的负责人王先生似乎预料到记者的来访,对记者的提问有所准备,他说,由于各种原因,大都会房地产公司确实存在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问题,作为他们部门一直在协调、督促开发商大都会房地产公司来履行发放工资的义务,在此之前,已经解决了一部分。当记者问及大都会房地产公司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时,阳泉市经济开发区的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王部长答道,交了,但是交的不多。
据悉,阳泉市经济开发区的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记者采访后,又召集浙江东阳集团的农民工代表与大都会房地产公司坐在一起,协调欠薪事宜。但是,没有达成最后的一致。东阳集团农民工代表何先生表示,大都会公司没有诚意,他们用房子来抵充欠薪,而且,房子单位面积价格抬得很高,我们本来是盖房子的,现在让我们去房子,简直是笑话,大都会房地产不是没有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努力,是根本没有解决欠薪的诚意,不知道是谁给了大都会公司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勇气和胆量。
记者还了解到,大都会房地产公司还在向阳泉市有关部门申请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欠薪900多万的情况下,不知道阳泉市有关部门如何对待大都会房地产公司申请新的开发项目的行为,记者对此将拭目以待。
专家说法
就此事件,记者咨询了央视著名评论员、中国改革报副社长杨宇,杨宇指出,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由来已久,归根结底是开发商社会责任的问题,是良心的问题,开发商有可能缺钱,有可能资金短缺,但是,这点农民工工资从哪里挤,也能挤出一些,关键是有没有诚意去解决。农民工辛辛苦苦把房子盖好,支付他们的血汗钱是天经地义的,那么为什么会欠薪呢?就是社会责任的问题,就是觉得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党和国家早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积极有各种方式来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国务院 办公厅关 于清理规范 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就规定,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杨宇认为,可以肯定的是,阳泉市相关部门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去做,肯定是执行的不好,负责不至于民怨沸腾,像大都会房地产公司这样的欠薪企业,是不允许再进入房地产市场,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听说大都会房地产公司还在向阳泉市有关部门申请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想拿地,如果当地真的批了的话,那就是有问题,而且问题还很严重。
本媒体将密切关注此事件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将再次采访报道。
http://fzgc.fzyshcn.com/news/1611001.html 来源 法制与社会